威海網訊 9月15日,女子王某因涉嫌詐騙罪被環翠警方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誰能想到,一年多前,已近不惑且已婚的她謊稱是28歲未婚女子,編造工商女干部身份,將單身的劉先生騙慘。
2013年冬,經過朋友介紹,劉先生結識了長得亭亭玉立的王某。王某自稱28歲,父親是威海某局局長,她供職于工商部門,是個干部。見王某要長相有長相,要身家有身家,劉先生墜入情網。
兩人第二次約會時王某身穿工商制服,談吐不俗,舉止得體,劉先生更加傾心了。
第三次約會時,王某領著劉先生到市區大世界步行街閑逛購物,在此過程中,她很矜持地跟一些商販點頭打招呼,那些商販都一一回禮。王某還隨手一指說:“這一片區域都是我負責管理的。”這話說得霸氣外露,劉先生感到很有面子。
后來,劉先生把王某領回家見了父母,母親給了王某1001元禮金,寓意“千里挑一”,王某則允諾當年年底與劉先生結婚。
過了一段時間,王某對劉先生說,她在市區有一套房,結婚就不用另買房了,買輛轎車就行,劉先生信以為真。兩個人去4S店轉了一圈,相中一款售價14萬元的轎車。因為劉先生是個工薪族,手頭沒那么多現錢,所以就交了6萬元首付,剩余款項辦了貸款。這輛車后來交由王某開。
轉眼到了當年年底,王某又說父親給她買了套門市房,因手頭緊,沒法裝修。劉先生聽后雖有些為難,但他還是湊了5.6萬元給王某。
眼見兩人登記結婚的日子快到了,王某找了些理由把婚期往后拖了。
去年年初,王某開車發生交通事故,轎車損毀嚴重,她因無證駕駛,被交警部門認定負事故全部責任,并被處行政拘留15天。
由于該車登記在劉先生名下,他在被交警部門叫去辦理相關手續過程中,偶然獲知王某曾因詐騙被判過刑,一下起了疑心。他專程到工商部門去打聽王某的情況,得到的答復是查無此人。
王某拘留期滿被釋放后一直躲著劉先生。劉先生想方設法找到她,勸其還錢,王某口頭答應了。那輛車因車體損毀嚴重,劉先生以1.5萬元將其賤賣。
由于王某一直沒有還錢,今年7月中旬,劉先生向環翠警方報案。一個月后,王某被抓獲。
此時的王某終于露出其廬山真面目。她是環翠區人,已快40歲,已婚。2011年和2013年,她因騙婚騙財,被榮成市人民法院、環翠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9萬元。
由于她以前曾在工商部門干過幾天臨時工,私下保留了一套工商制服,所以在此次行騙過程中,她把它當成行騙的道具。
(來源:威海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