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發布了山東濱源化學有限公司“8·31”爆炸事故的通報,要求自即日起,所有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一律停止試生產。鑒于近期危險化學品事故頻發,省政府決定,在全省范圍內暫停審批新建危險化學品項目。停產1年以上的小型化工企業,一律關閉。
8月31日23時20分左右,位于東營市利津縣的山東濱源化學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改性型膠粘新材料聯產項目硝化裝置在試生產過程中發生爆炸事故。死亡13人。通報文件中顯示,該起事故發生在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期間,事故企業嚴重違反省政府禁止試生產規定,不執行市檢查組的意見,擅自組織試車,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督導檢查不堅決、不徹底,存在盲區和死角。通報文件要求,自即日起,所有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一律停止試生產。全面開展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徹底整改各類隱患。對每個試生產建設項目,各地要派專人盯緊看牢。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停電、拆除關鍵設備設施等斷然措施停止試生產。
山東相關領導指出,事故多發頻發,其深層次原因是有的地方、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重生產輕安全、重增長輕保障、重經濟效益輕社會效益,法治意識淡薄,責任追究不到位,社會監督不到位。對山東濱源化學有限公司“8·31”爆炸事故,省政府已成立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清事故原因,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事故調查組由省安監局局長李世瑛任組長;省監察廳、省公安廳、省總工會、省安監局、東營市政府有關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省檢察院應邀派員參加事故調查。山東省政府要求派駐各市的督查組要切實負起責任。督導檢查要深入細致、從嚴從實。對檢查發現的隱患,要立即反饋給企業和當地政府,敦促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并限期整改到位;一時整改有困難的,要責令立即停產。凡因安全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監管不力引發安全事故的,都要予以嚴肅處理,絕不讓責任狀成為“空頭支票”,絕不讓規定制度成為“稻草人”。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