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8·31”爆炸事故原因已查明,系違章操作所致。
13日,記者從山東省政府山東濱源化學有限公司“8·31”爆炸事故調查組獲悉,經事故調查組及有關專家深入調查,此次爆炸事故直接原因是企業在配套裝置尚未建成的情況下,違反規定組織對混二硝基苯裝置進行投料試車,出現異常后,車間負責人違章指揮,安排操作人員拆開硝化再分離器下部放凈管道法蘭,違規向地面排放物料,導致易燃易爆物品起火燃燒引發爆炸。事故詳細經過和其他原因正在加緊調查,調查結束后,將依法依規嚴厲追責。
(來源:北京青年報)
山東“8·31”爆炸事故原因已查明,系違章操作所致。
13日,記者從山東省政府山東濱源化學有限公司“8·31”爆炸事故調查組獲悉,經事故調查組及有關專家深入調查,此次爆炸事故直接原因是企業在配套裝置尚未建成的情況下,違反規定組織對混二硝基苯裝置進行投料試車,出現異常后,車間負責人違章指揮,安排操作人員拆開硝化再分離器下部放凈管道法蘭,違規向地面排放物料,導致易燃易爆物品起火燃燒引發爆炸。事故詳細經過和其他原因正在加緊調查,調查結束后,將依法依規嚴厲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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