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正風肅紀、嚴明紀律,切實發揮警示震懾作用,近期,東營市紀委通報9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東營區勝利街道孫家村黨支部原委員兼村報賬員王福明虛報冒領國家良種補貼,從中收受好處費問題。東營區勝利街道黨工委給予王福明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2、東營區龍居鎮小楊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長勝侵占村集體資金、違反財經紀律問題。東營區龍居鎮黨委給予楊長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河口區新戶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職員王永杰受賄問題。河口區紀委給予王永杰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河口區義和鎮油坊村村委會主任韓秀臻占用村集體資產進行營利活動問題。河口區義和鎮黨委給予韓秀臻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河口區六合街道范家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主任張希武侵占村集體資金問題。河口區紀委給予張希武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6、廣饒縣稻莊鎮勝利村黨支部委員劉振良侵占村集體資金問題。廣饒縣紀委給予劉振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墾利縣黃河口鎮豐林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徐海軍貪污救濟資金物資、占有村干部報酬問題。墾利縣黃河口鎮黨委給予徐海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利津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問題。2011年6月至2015年5月,李先鋒在任利津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期間,局財務負責人紀如寶(后調至利津縣教育局)安排工作人員張洪恩、張愛榮用個人銀行賬戶存儲單位公款,李先鋒對此失察失管;2012年4月至2014年12月,李先鋒多次安排張洪恩將單位資金轉至賬外,形成“小金庫”。利津縣紀委、監察局研究并報利津縣委、縣政府批準,給予李先鋒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利津縣紀委、監察局給予張洪恩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利津縣教育局給予紀如寶行政記過處分;利津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給予張愛榮行政警告處分。
9、利津縣汀羅鎮卜廟村黨支部書記王希忠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利津縣汀羅鎮黨委給予王希忠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各級黨委要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以“零容忍”的態度加大懲治力度,認真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緊盯基層“四風”和腐敗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東營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