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機動車駕駛人遇到大雨天氣,行經積水路面,尤其是公鐵立交橋下不知積水深淺時,一定要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者漫水橋時,應當停車察明水情,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庇捎跈C動車車型不同,涉水深淺的安全性也不同。駕駛人行經積水深淺不明的路段時,必須要停車仔細察看積水的深度、流速以及積水路段的道路情況,判斷是否能安全通過。應選擇水位淺、水流緩慢以及水底堅實的路段通過,最簡單的方法是察看積水是否超過了自己車輛排氣筒的高度,如果超了,就要果斷繞行,千萬不可持僥幸心理,拿自己和車輛的安全來探險;如果積水未及排氣筒,可以掛一擋,踩踏油門要穩,低速平穩駛入水中,不要猛轟油門或快速行駛,以免濺起的積水進入發動機。要避免中途停車、換擋,防止因操作失誤而導致機動車熄火,造成車輛發動機進水。
在行駛中,要看遠顧近,前后車輛較多時,注意不要跟車距離太近,最好是前車駛過積水路段后,后車再駛入,以防前車因故障停車,自己的車也停在水中,進退兩難。要避免跟大車,觀察前方的視線會受到妨礙,不得不跟的話,要加大跟車距離。要注意觀察非機動車和行人,由于雨中的行人撐傘,騎車人穿雨披,他們的視線、聽覺、反應等受到限制,有時還為了趕路橫穿猛拐,往往在車輛臨近時驚慌失措而滑倒,使機動車駕駛人措手不及而發生操作錯誤。遇到這種情況時,駕駛人應減速慢行,耐心避讓,必要時可選擇安全地點停車,切不可急躁地與行人和自行車搶行。
另外,通過積水路段時,要注意路邊的行人和站在水中指揮疏導的交警,踩踏油門要淺,速度要慢,否則,瞬時濺起的積水會讓路邊的行人和交警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