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補貼的基本條件

  企業申請穩崗補貼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非企業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人員除外)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

  穩崗補貼每年度只能申請一次

  對符合上述政策范圍和基本條件的企業,在實施兼并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以及主輔分離期間,可以按照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享受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各市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穩崗補貼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兼并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以及主輔分離期間,指經政府相關部門(含行業主管部門)批準或認定的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的起止期限。符合條件的企業每年度只能申領一次穩崗補貼。2014年符合條件的,在2015年8月份申請。

  每年2月份和8月份可提出申請

  每年2月份和8月份,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分別向參保繳費地的縣(市)區或市級發改、經信等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企業類型認定申請,填寫《濟南市申請“穩崗補貼”企業類型認定表》,并附企業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主輔分離、兼并重組的證明文件。無行業主管部門的企業,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人民法院等部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實施兼并、收購、合并、分立、債務重組等相關證明材料。

  通過類型認定的企業(含證明材料齊全無行業主管部門的兼并重組類企業),可向企業參保繳費地縣(市)區或市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報送穩崗補貼申請材料。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后,統一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會同市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局等部門或企業行業主管部門組成穩崗補貼審核工作組,對申報材料進行集中審核,初步確定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數額,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示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詳情可登錄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看。咨詢可撥打電話:666059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