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濟南市公安局發布《濟南市公安局關于加強大型群眾性活動及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中規定婚慶等活動嚴禁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場所組織燃放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污染空氣,還會對周圍人員的健康和財產安全造成影響。記者了解到,目前濟南已經有部分高檔酒店在“接單”時要求婚禮舉辦方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婚禮禁燃煙花
昨天,濟南市公安局發布關于加強大型群眾性活動及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中規定婚慶、慶典、活動策劃、文化傳媒等行業的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濟南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規定》,嚴禁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場所組織燃放煙花爆竹。
民警告訴記者,針對今年6月27日臺北新北游樂園粉塵爆炸事故,濟南市公安局在制定的通告中指出任何單位及個人嚴禁攜帶易爆、易燃、有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等危險物質進入公共場所。
而對于燃放煙花爆竹問題,警方也明確表示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區域場所外,任何單位或個人嚴禁在公共場合內燃放。對于婚慶、慶典等行業也應當遵守相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公共場所內使用可燃性粉塵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渲染氣氛。若接到舉報,執法部門會嚴厲查處。
記者了解到,根據《濟南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規定》,違規燃放對于單位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對于個人則處五十以上二百以下的罰款。
“喜鞭”傷人惹事的也不少
今年2月5日上午10點多,劉女士駕車經過玉函路城南往事酒店時,“嘭”地一聲,前擋風玻璃突然被從天而降的不明固體砸成了蜘蛛網。經過警方調查,“肇事”的是正在路邊酒店舉辦婚禮時放的禮炮。
劉女士告訴記者,當天早上10點多,她駕車行駛到玉函路城南往事酒店南側的路口等紅燈時,發現酒店正在舉辦婚禮,鞭炮聲、禮炮聲不絕于耳。綠燈亮了,因為急著辦事,劉女士并沒有繼續觀看,跟隨著前面的車輛繼續前行。當時她正行駛在車道最內側,突然一個不明物體從天而降,“嘭!”地一聲砸到了劉女士車的擋風玻璃上,“當時我心里一驚,嚇了一跳,手一抖,車頭都歪向了另一個車道。”劉女士反應過來時,擋風玻璃已經像蜘蛛網一樣裂開了。
警方調查發現,原來“肇事”的是在路邊的城南往事酒店舉辦婚禮時所用的禮炮打出來的殘余物,落下時正好打在了劉女士車的擋風玻璃上。
今年6月6日中午11點多,濟南市天辰路一小區內,一輛搬家車著起了火。大火被消防人員撲滅后,車主調取監控錄像發現車輛竟是搬家的客戶為喬遷新居燃放鞭炮不慎點燃的。
濟南已有酒店不許放鞭炮
雖然已經明文規定禁止燃放,但現在每家結婚還是不顧條款的規定繼續燃放。記者從一家婚慶公司了解到,一場婚禮基本要放4次鞭炮,車隊出發時、車隊到達新娘家時、車隊離開新娘家時和車隊到達酒店時。
市民對于結婚燃放煙花爆竹的看法也頗多。針對現在空氣質量越來越差,有些市民對結婚禁放鞭炮非常贊同。有網友反映,結婚不放鞭炮,早晨終于可以安靜睡個懶覺。
有結過婚的網友表示,其實在酒店外面放鞭炮完全沒有什么作用,完全是放給外人聽的。大家都在酒店里面忙婚禮細節鞭炮連聲音都聽不到。
而近日濟南出現一單車自行車婚禮,四十多輛自行車排著長隊去接親。婚禮負責人介紹說,他們策劃的婚禮不放鞭炮娶新娘,不租豪車騎單車。因為現在結婚光租車少則也要幾萬塊,對于還在奮斗的年輕人們來說結婚開銷成了最大的難題。但是這種自行車婚禮別開生面,回頭率高,還經濟。
記者從公安部門了解到,濟南現在一些高檔的酒店在與租賃其酒店的新人或婚慶公司簽署合同時會明確表示不允許在酒店燃放鞭炮。而在一些中低端的酒店則沒有說明。
大型活動要簽安全責任書
除了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之外,此次通告中還包括其他維護大型群眾性活動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的條款。
記者從濟南市公安局了解到,以后在人員密集型場所舉辦的千人以內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經貿、文化、體育、紀念、慶典、廣告、宣傳等活動,都要簽訂《安全責任書》。并事先通報當地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指導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此外,規定中還指出嚴禁遮擋消防設施和占用消防通道。
民警告訴記者,發行此通告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公共安全的需要、樹立法治思維,提升活動舉辦負責人的主體責任。此通告自8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違反本通告規定,構成違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原文來源:山東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