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網后,李某交代,那天酒后想到高某某丈夫長期在外工作不在家,便對其實施了強奸。事后,又以送他去打工為由,讓高某某開三輪送他到了廟后村東,下車后他想用繩子將受害人捆住,受害人高某某用射釘槍打他。受害人的反抗將李某徹底惹怒,李某搶過來射釘槍,對著高某某的頭部多次擊打致死。隨后將尸體放入三輪車后座,行駛至村外池塘時,將車和人一起推了進去。李某返回接上三歲的女童,本想把孩子帶回家,但孩子一直哭鬧著找媽媽,擔心事跡敗露,李某索性殺死了孩子,將其墜石入水。

  事發后,高某某的丈夫發現妻女失蹤時,作為朋友的李某還若無其事地幫忙找人,甚至當晚還住在受害人家里,試圖抹去遺留的痕跡。目前李某因為涉嫌故意殺人、強奸、盜竊等多種罪名,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原文來源:山東廣播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