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異地幫教,贏得各級領導支持

  那么,兩個涉案未成年人家在山東,不批準逮捕后如何觀護和幫教,成為擺在平頂山市檢察機關面前的一大難題。

  平頂山市檢察院公訴局未檢處處長趙振幫告訴記者,平頂山市兩級院檢察機關對涉案未成年人觀護、幫教的軟件措施和硬件設施比較完備,市檢察院有觀護基地和一套幫教體系,但這兩個涉案未成年人家在山東,一個是馬上要參加中招考試的在校生;一個剛剛輟學,年齡雖不大,但由于父親身體不好,已是家中的主要勞動成員。按規定,如果讓他們回原籍,兩人需要定期來案發地接受相關訊問、幫教等,對這兩個孩子來說顯然不合適;如果留在平頂山市的幫教基地,則面臨著如何上學、如何照顧家人、年齡小等一系列問題。因此,對這兩個涉案的孩子實施跨省異地幫教已在所難免。

  王建軍將該院對兩人擬不批準逮捕和跨省異地幫教的想法向平頂山市檢察院檢察長劉海奎、副檢察長何欣,專職檢委會委員、公訴局局長張鵬飛作了專題匯報,他們對寶豐縣檢察院的決定表示充分認可和全力支持。劉海奎明確指出:“涉罪未成年人幫教工作責任重大、意義深遠,我們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做好教育挽救工作。”何欣表示:“兩級檢察院未檢部門的同志,要結合去年出臺的《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委托異地協助考察幫教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針對跨省異地幫教這一新課題,更新觀念、創新措施,做好這個跨省異地幫教工作。”

  之后,平頂山市檢察院按照《實施意見》,專題向省檢察院請示匯報。省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孟國祥對此十分重視,向省檢察院領導作了專題匯報,指定省檢察院未檢辦全面協調異地幫教事宜,并將跨省異地幫教的想法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未檢處處長張寒玉親自協調,明確指示山東省檢察院全力配合,做好這一河南省檢察機關全國首例不批捕后即實施異地跨省幫教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

  為認真做好前期對接工作,4月15日,寶豐縣檢察院檢察官楊龍丹與該縣公安局干警一起到山東省濟南市對涉罪未成年人小時、小董開展社會調查。調查發現:在小時6歲時,其母親因精神病離家出走至今杳無音信,小時隨其父親生活,小學畢業后輟學,后在其叔叔朋友開的飯店打工,居住在濟南市區。其叔叔表示:“雖然小時父親身體不好,但作為叔叔,我愿意擔當監護人的責任,履行好監護義務。”

  在10歲時,小董的父母離異,他跟隨其父生活。2013年,其父再婚后小董隨其奶奶生活,其母每周都會去看小董。小董原本學習較好,初二時成績開始下滑。其父母均表示:“孩子走到今天與家庭的變故有關系,這個事讓我們意識到對孩子的關心照顧太少了,以后我們一定會好好履行監護義務。”

  小時和小董父母、親人的態度更加堅定了檢察官作出不批準逮捕和委托異地監護的信心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