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15歲的職校學生小美,因涉世未深,年幼單純,被販毒分子利用,幫助所謂的“大哥”銷售毒品六次,雖然其從中沒有盈利,但仍被按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小美家住芝罘區,在爸爸媽媽離婚后,跟隨媽媽一起生活。其在某職業學校上學期間,因故厭學,混跡社會,認識了“很有本事”的華哥。涉世不深的小美較為單純,風流倜儻、出手大方的華哥很快吸引了小美。被華哥引誘吸毒后,小美不能自拔,受華哥指使,小美先后6次替華哥代賣毒品,共計販賣冰毒4.4克。2014年6月11日,小美被抓獲時,民警從其身上扣押了隨身攜帶的冰毒0.29克,華哥一直負案在逃。
庭審中,問及小美為何愿意跟隨她所謂的“華哥”并幫助其銷售毒品,小美的回答讓人痛心:“因為在朋友中間,只有自己能買來毒品,很有面子。”
小美多次向多人販賣毒品,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且屬情節嚴重。鑒于小美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能當庭認罪,確有悔罪表現。5月28日,芝罘區法院判決被告人小美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宣判后,芝罘區法院少年法庭決定對小美采取“審判、教育、感化、挽救、改造”的心理干預幫教工作,促使小美改過自新,重新走向社會,避免再次犯罪。少年法庭庭長、國家三級心理咨詢師鄒艷和魯東大學教育科學學院王丹副教授,針對小美法律意識淡薄、交友不慎、缺少家庭關愛、虛榮愛面子的犯罪原因,制訂心理干預幫教方案,力爭從根本上截斷犯罪的“因果鏈”,促成小美形成健康人格后完全融入社會。她們將小美帶到心理咨詢室進行心理疏導,在音樂放松室中,小美躺在特制的音樂放松椅上,接受音樂理療,緩解焦慮情緒,釋放心理壓力。在沙盤體驗室,心理咨詢師通過小美隨意擺放的沙盤模型,洞察到小美內心渴望愛和關懷、渴望交流陪伴,并將這一信息及時傳遞給小美的媽媽。鄒艷庭長和王丹副教授分別從情、理、法等不同角度對小美進行心理干預,解決她的心理問題,小美對其犯罪行為深表悔恨,表示今后一定改正錯誤,重新做人。
鄒艷和王丹還對小美母親進行家庭教育指導,針對其家庭功能缺失制訂了心理干預方案,并對其母親的教育方式提出了科學建議。(來源:水母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