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中午,一輛轎車在山東省濟南市青島路與東營路口轉彎時,與一輛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事發后摩托車主感覺身體不適,但并沒有選擇報警。不料到醫院檢查后發現,身體除多處軟組織挫傷外,腎臟破裂。民警表示,發生事故后要及時報警,以保證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時利于民警對案件的調查及后期的責任認定。
16日中午,槐蔭交警大隊西站中隊接到報警,“一輛摩托撞了我的車,駕駛員自己走了,始終聯系不上。”報警人郭某稱,當時,他駕駛白色轎車沿東營路自東向南左轉時,與一輛二輪摩托發生撞擊。事發后,駕駛摩托的男子看起來沒怎么受傷,他們一起將摩托挪到路邊,然后對方便乘坐朋友的車離開現場,留下的電話也無法接通。
“郭某請求我們找到這個小伙子,但他對于小伙朋友的車型、車牌,甚至連去哪個方向都說不清楚。”西站中隊中隊長徐壘說,民警趕到現場調取視頻,還原了事發的經過。(來源: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