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7月12日訊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山東新聞》報道,山東省政府近日出臺《山東省體育競賽管理辦法》,《辦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掇k法》的二十三條主要內容中,涉及節儉高效舉辦體育競賽的占到8條,其中包括一般不搞大型團體文藝表演、大型焰火燃放等內容。對存在的以舉辦體育競賽名義進行無直接關系的大規;A設施建設等現象,《辦法》明確規定,申辦國際、洲際、全國綜合性體育競賽和省運會,現有場館數量應當達到承辦競賽所需總量的70%以上;申辦國際、洲際、全國性單項體育競賽以及其他省級競賽,應當具備比賽所需的全部場館。對確需新建體育場館的,應當按照國家公共體育場館建設標準,根據人口數量和競賽要求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并統籌學校、社區體育場館和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新建體育場館要考慮到"賽后綜合利用"因素,賽后依法交由學校、社區或者其他機構管理使用并對社會開放。
《辦法》同時要求,舉辦體育競賽應當引入市場機制,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市場資源參與舉辦體育競賽。省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可以選擇部分具備條件的競賽項目,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交由社會力量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