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魯網4月4日刊發《平安銀行濟南分行信貸員卷入2000萬詐騙案》一稿,引發各界廣泛關注。記者進一步采訪中獲悉,圍繞案件前后的責任歸屬,當事人與涉案信貸員所屬銀行也有較大爭議。
崔傳波告訴記者,自己支付的20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是平安銀行濟南分行信貸員逯賓幫助聯系購買的,而且也加蓋了華電淄博熱電有限公司的財務專用章,整個程序外界來看可以說天衣無縫。同時,淄博淄川東大煤炭運銷有限公司從銀行貸款的所有資料,都是逯賓幫韓偉造的假,因為韓偉對銀行要求不熟悉,不可能知道怎樣滿足銀行貸款的各項規定。
他認為,如果沒有逯賓的介入,沒有其出具的一系列文件資料,再傻也不會借款給東大公司。他認為,其對韓偉給平安銀行抵押物的信任,因為其通過了平安銀行濟南分行的各項審核,沒想到這層層審核的結果是形同虛設。
“我們知道銀行的各項貸款條件都很苛刻,只有滿足所有的要求才能發放貸款。我基于一個笨辦法,你銀行都敢做的業務,我一個老百姓還有什么不敢做的呢!”崔傳波認為,如果沒有平安銀行的保理業務在先,我肯定會去華電淄博熱電公司核實。貸款材料顯示這些程序都走過了,所以才敢借錢給東大公司。
崔傳波表示,平安銀行濟南分行的授信批復是2013年1月31日作出的,2月6日,平安銀行已經把2000萬元貸款發放給東大公司,后被東大公司管理人員瓜分。應該說,平安銀行是第一上當人,我是第二上當人,我等于給平安銀行買單了。準確地說,平安銀行因為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應該由他們自己承擔,結果逯賓想暫時用社會資金堵上窟窿,然后再貸款出來,沒想到遭遇煤炭行業寒流,申請二次貸款受阻,致使東窗事發。
崔傳波透露,他曾經質問逯賓緣何如此大膽,敢觸碰2000萬元這么大的違法事件,你想到過要負多大的責任嗎?逯賓告訴他,大家都是這樣操作的,這是行規。
據記者了解,崔傳波日前已經向山東銀監局進行舉報,銀監局也已受理。他稱,據他個人了解,他被信貸員詐騙一事并非個案。
就案件當事人提出的疑問,記者今天向平安銀行濟南分行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核實,該負責人表示,逯賓事件屬于員工個人行為,跟平安銀行沒有任何關系。他認為,該案還在補充偵查過程中,不久將移送檢察機關,進入審判程序,屆時一切以法院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