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 剛
7月19日,經國務院批準,央行決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此次改革內容包括:除個人住房貸款之外的人民幣貸款利率下限完全取消;農信社貸款利率不再設2.3倍的上限;解除再貼現利率對票據貼現利率的約束。歷經17個年頭,穩步推進的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如今又邁出重要一步。
從時機選擇來看,全面放開對貸款利率的管制,取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0.7倍的下限,步子不小,但風險可控。因為,當前不但企業融資普遍困難,金融機構資金也不寬裕,能在0.7倍以下拿到貸款的企業很少,比起下行壓力,利率上浮的動力更大。所以,此時放開貸款利率下限,更多是對銀行提高自主定價和風險管控能力發出了預警,而不會立刻對銀行和市場融資利率造成強烈沖擊。央行可謂“踩點”精準。
再如,在實際操作中,由于票據利率已基本不受管制而被市場化了,所以,取消票據貼現利率管制也不過就是事后的追認。農信社貸款利率不再設2.3倍的上限也是如此。一方面,目前農村信用社實際貸款利率極少觸及上限,所以放開上限,涉農貸款利率并不會大幅提高。另一方面,以更高的利率覆蓋風險,既能提高涉農貸款的可得性,也會增加民間資本投資金融機構的積極性,體現了未來金融業向民營資本放開的大方向。
而從穩增長的角度來看,貸款利率市場化之后,行政性管制型定價下的“一口價”不再,各家銀行根據自主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展開競爭,會帶來降息效應。目的也是提高貸款的可獲得性和降低融資成本,比之于降息、降準這種直接信貸放水,顯然,靠貸款利率市場化實現要略勝一籌,這也符合“既穩增長又調結構,既利當前又利長遠”的要求。
當然也要指出,理論上,放開貸款利率管制后,利率價格戰在所難免,貸款利率可能會下降。但面對當前信貸市場供應偏緊的現實,放開影響有限,也不意味著企業容易獲得貸款。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定價的空間會擴大,但對不同銀行和不同市場主體的影響大不相同。那些實力強、信用好的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企業(包括地方融資平臺)將是最大受益者,因為他們的議價能力強,可以要求降息;大銀行由于存款來源多,量又足夠大,既有規模效應又有多方面的博弈能力,也不會受到什么沖擊。但部分中小銀行特別是那些過于依賴大客戶的銀行壓力會增大。若滿足大客戶的降息要求,自己的盈利空間會被擠壓;價格談不攏,則面臨大客戶流失的風險。從積極的方面看,中小銀行過去對一些小客戶可以不理不睬,但現在如果收益足夠覆蓋風險,則可能會盡心盡力去服務了。這當然是對實體經濟的有效支持。
還要警惕的是,如果絕大部分低成本貸款都被國企和融資平臺擠占,因議價能力差,中小企業貸款難、貸款貴問題有可能變得更加嚴重。而在預算軟約束沒有消除的前提下,國企和融資平臺的貸款利率與相應風險未必匹配,高風險下他們來錢越容易,危害就越大,也越有悖于改革初衷。這說明,在取消貸款率管制的同時,除了對中小企業貸款要有實實在在的政策支持以外,深化國企改革、規范地方政府行為等也必須加速推進。
總之,盡管此次貸款利率放開,短期內不會對商業銀行的經營有太大沖擊,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其影響將愈加深遠。因為,開弓沒有回頭箭,利率市場化引發的價格體系重估和利潤再造終將加劇銀行業的競爭,如果銀行不從現在起就進行深刻的變革和調整,將無法應對未來利率進一步市場化的挑戰。雖然這次改革未動存款利率這一利率市場化最為核心的問題,但央行已經表示,下一階段將進一步完善存款利率市場化所需要的各項基礎條件,因此與之有關的各項改革會接踵而來。如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以應對利率市場化過程中金融機構可能的倒閉風險,保護存款人權益;放寬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降低有關銀行國有股比重,形成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隨著這些制度性創新的展開和完善,存款市場化利率的形成將是水到渠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