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營報》:就全國而言,山東的高爾夫球場規模、建設處于什么水平?全國高爾夫球場建設現狀如何?
楊重光:從全國來說,山東是高爾夫球場數量大省,也是最為活躍的省份之一。2004年之后,是悄悄違規進行,或者借助其他項目建設避開國家禁令。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1年,全國有600多個已建高爾夫球場,現在高爾夫球場建設大都處于隱蔽狀態,可以肯定的是目前數量已經超出這一數據。而在2004年,國務院禁令下發時,全國高爾夫球場僅有170個。
現在仍有愈演愈烈的勢頭,特別是山東、海南、云南等占據自然環境優勢的省份。
《中國經營報》:自2004年開始,國家多次對高爾夫球場建設發出禁令,可至今為什么屢禁屢建?背后原因是什么?
楊重光:在國內,高爾夫球場給人的印象是高耗地、高耗水、高投入、高稅收、高消費和高回報等。即使這樣,目前全國70%以上高爾夫球場的經營狀況仍處于虧損。
地方政府及投資商熱情不減,從地方政府來說,出于地方業績,“在乎的不僅僅是球”,更多的是與房地產項目相結合,提高地產項目價值與檔次。
2004年,國家明令禁止各地高爾夫球場建設項目,隨后連續發出十余項禁令,但地方大都執行不力和監管缺失。從立項開始,開發商和部分地方政府不惜以各種名義掩人耳目,在建設過程中侵占農田、林地、濕地等。而相關執法部門則對此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畢竟,高爾夫球場的建設能給當地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
《中國經營報》:高爾夫球場的建設大都建立在濕地、灘涂、耕地等,從環保角度,這些開發是否合適?
楊重光:中國大部分城市是缺水城市,耕地、濕地等開發、占用有一個紅線。從這種意義上來說,中國并不適合大規模建設高爾夫球場。
一個18洞球場正常占地1200畝,很多高爾夫球場實際占地都在3000畝以上,甚至上萬畝。
高爾夫球場對水資源的消耗最為嚴重。按通常標準,一個占地1200畝的18洞高爾夫球場,在降雨充足地區每天需要灌溉水1200噸,在缺水干旱地區每天需要灌溉水4000噸。按照兩者之間平均值每天2600噸計算,這600個高爾夫球場每天耗水156萬噸,每年耗水大約在5.6億噸。即使扣除北方冬季因素,每年耗水量也不會低于4億噸。
再次就是高爾夫球場草坪養護帶來的化學污染。在養護過程中,要使用化肥、農藥,從球場滲透到地下,必然污染地下水,造成球場周邊土壤板結和環境危害。一旦污染,將難以恢復其生態功能。
《中國經營報》:鑒于當前愈演愈烈的發展趨勢,你認為如何祛除這一“頑疾”?
楊重光:這十多年以來,國家對高爾夫球場的態度是以堵為主。現在看來,效果并不理想。可以嘗試適度地疏,將一些廢棄用地、荒地等,以市場運作的方式,將其綠化改造成高爾夫球場,避免一刀切。
但前提是國家相關部門對當地生態情況、當地對高爾夫市場需求等做詳細調研,綜合評價、嚴格審批。對農用耕地、國家保護濕地等禁止開發。對于違規項目,國家要對其提高違規成本,并盡力恢復其原生態功能。
高爾夫球場不能濫建,更不能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