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代玲玲

  為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障糧食安全,經(jīng)省政府同意,近期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修訂完善了山東省耕地保護激勵辦法,進一步提高基層耕地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新的耕地保護激勵辦法主要有六方面調(diào)整:

  激勵對象由原來每年激勵100-200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改為每年激勵20個縣(市、區(qū)),激勵政策更具代表性和示范作用;

  激勵對象的產(chǎn)生由原來基層逐級推薦省級公示確定,改為各市推薦省級按考核標準打分排序公示確定,評選結果更加科學公正;

  對受激勵縣(市、區(qū))按排名分段給予500畝、300畝、200畝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獎勵,增強激勵政策含金量;

  將省級獎勵資金總額由原來2億元提高到3億元,每個受激勵縣(市、區(qū))獎勵1500萬元;

  在獎勵資金分配上向基層傾斜,要求受激勵縣(市、區(qū))將獎勵資金全部用于鄉(xiāng)鎮(zhèn),鄉(xiāng)鎮(zhèn)將不低于70%資金用于村集體,使激勵政策直達耕地保護一線;

  擴大獎勵資金使用范圍,允許獎勵資金用于田長制相關支出。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代玲玲 通訊員 李佳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