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華網山東頻道 

  多名業主向媒體反映,淄博萬科翡翠書院因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引發糾紛。

  據了解,業主們因交房存在諸多質量問題與開發商進行過多次交涉,但工作人員卻遲遲不能給出具體的解決時間。業主對存在的問題集中匯總發現,除了房屋質量存在諸多問題外,小區的規劃設計與實際建設也不符。

  記者從淄博市自然資源局官網搜索到淄博萬科翡翠書院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跟業主提供的實景圖對比,顯示有差異。

  淄博萬科翡翠書院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

  記者來到萬科翡翠書院銷售中心,萬科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萬科翡翠書院規劃設計與實際建設沒有問題。

  隨后,記者從淄博市自然資源局了解到,針對業主反映情況,自然資源局已經收到相關文件,正在走流程,具體處理結果還要等2至3個工作日后答復。

  山東誠邁律師事務所孟燕律師告訴記者,如果開發商沒有取得規劃部門批準就擅自更改小區規劃,就違反了《城市規劃法》、《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規定,業主可以向城市規劃部門等行政機關投訴。

  如果開發商事先沒有征得業主的同意,但取得了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也履行了通知程序的情況。可否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孟燕律師說,《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依法審批規劃變更時除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外,還必須遵守《憲法》、《物權法》賦予公民合法私有住宅物業不受侵犯的規定,對開發商未經業主同意擅自變更規劃、侵害業主合法私有財產的行為進行監管。

  有關此事進展,本網記者將持續關注追蹤。

  (來源:中國山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