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5月11日訊 今天下午,由淄博市交通運輸管理服務中心組織的中心城區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證明發放儀式舉行。向車主發放車輛經營權證明,是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深化巡游出租汽車行業改革規范經營關系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配套措施的第一步,標志著淄博市巡游出租汽車改革工作開始啟動。

  目前,淄博市共有巡游出租汽車6519輛,巡游出租汽車經營企業24家,從業人員 9208人。出租汽車行業在城市交通中承擔著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的功能,事關人民群眾出行和社會穩定大局。

  在滿足群眾出行需求的同時,出租汽車行業存在司企之間矛盾加深、行業穩定基礎薄弱等現象,存在車輛產權不明晰、經營權管理不盡規范,以及新舊業態沖突等問題。特別是近幾年,移動互聯網快速融入出租汽車行業,在提高出行效率、方便群眾出行的同時,對傳統巡游出租汽車也帶來沖擊,行業矛盾進一步凸顯。

  淄博市交通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出租汽車科副科長王巍(右)將經營權證明交給淄博市公共汽車公司出租汽車分公司有關負責人。

  一名車主展示剛拿到的經營權證明。

  淄博市政府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進行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經市委、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制定并于今年1月份印發了《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的出臺,是以全面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等重大決策為指導,堅持法治化和市場化發展原則,理順企業、車輛所有人(車主)之間的法律關系和權責,是淄博市出租行業政策的一次重大調整,對提升行業服務水平,更好地滿足群眾出行需求,促進行業健康穩定發展有重要意義。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車輛經營權使用人為車主,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向車主發放車輛經營權證明;進一步明確車輛產權、經營權屬車輛所有人(車主),實現車輛產權和經營權“兩權合一”。

  “向車主發放車輛經營權證明是貫徹落實市政府《實施意見》配套措施的第一步,標志著淄博市巡游出租汽車改革工作已經開始啟動。今后,我們將加快制定車輛經營權流轉和新成立巡游出租汽車企業的配套政策,進一步優化運力配置,提升出租汽車行業整體營運水平。”淄博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胡安郭表示。

  中心城區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證明發放儀式的舉行,拉開了全市出租車經營權證明發放的序幕,各區縣將陸續開展。為做好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證明發放工作,市運管服務中心、各區縣交通運輸局設立專門辦事機構,抽調專門人員,籌措設施設備,提高辦事效率,提供便捷服務。

  胡安郭強調,企業要認真填報《淄博市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證明申領表》的有關內容,進行查對核實,做到信息完整、真實、準確,并向車主進行確認,將領取的經營權證明及時發放到車主手中,確保經營權證明按照時間節點順利發放。此次發放過程中,各級單位不得推諉扯皮,弄虛作假,如由此引起群體性事件,將啟動追責、問責制度。

  (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