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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網4月20日訊 近日,青島島尚食品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的速凍水餃無出廠檢驗等行為被即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據了解,2021年3月23日,即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青島島尚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1、該公司未將張貼的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監督檢查,2、該公司生產銷售的速凍水餃無出廠檢驗記錄。依據《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通過,2018年12月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條等規定,即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青島島尚食品有限公司處以警告并罰款2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