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電新聞

  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17日訊 濟南市市中區市場監管局日前發布行政處罰類信息公示,公示顯示,山東利蒙藥業有限公司因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被罰234278元。

  濟南市市中區市場監管局表示,山東利蒙藥業有限公司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給予處罰,給予當事人處貨值金額貳萬玖仟陸佰伍拾伍元肆角叁分(29655.43)的7.9倍罰款,合計罰款貳拾叁萬肆仟貳佰柒拾捌元整(234278.00元)。

  閃電新聞記者 何則偉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