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尹燕燕

  3月15日,自然資源部網站發布國務院大督查土地計劃指標獎勵省份名單公示,天津、遼寧、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湖北、湖南、云南等10省份入選。根據相關文件,獎勵的用地計劃要優先用于基礎設施、社會民生和新興產業等建設。

  今年1月22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落實國務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獎勵實施辦法(2021年修訂)》,明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進一步加大激勵支持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18〕117號)精神,對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干、取得明顯成效的地方實行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獎勵。

  《實施辦法》規定,自然資源部依據獎勵名單,按照每個市(地、州、盟)獎勵用地計劃指標2000畝,或每個縣(市、區、旗)獎勵1000畝的標準,在編制全國土地利用計劃時,將獎勵的計劃指標單獨列出,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一并下達到各省(區、市)。各省(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將獎勵的用地計劃指標單獨下達到受獎勵的市(地、州、盟)或縣(市、區、旗)。獎勵的用地計劃要優先用于基礎設施、社會民生和新興產業等建設,支持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補短板項目建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尹燕燕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