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王震 通訊員 李云飛
近日威海經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因違規使用亞硝酸鈉添加劑案件,依法判決責任人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08年,高某在威海市經區開了一家熟食店,鴨腸、豬蹄、熏雞等鹵味,因口味好吸引了不少顧客,生意越來越好。
時間慢慢過去,小區周邊住戶都來高某的熟食店買鹵味。顧客越來越多, 鹵味供不應求,為了提高產量多賺些錢,高某動起了歪心思。。。某日高某無意間在網上看到添加亞硝酸鈉可以讓鹵味色澤更好,且更容易軟爛。經營多年熟食店的高某,在知道行業禁止添加亞硝酸鈉,也知道亞硝酸鈉對身體有害的情況下,面對金錢的誘惑,他還是動搖了……
自2018年高某開始對店里的鴨腸使用違規添加劑,因害怕檢測被查,高某只敢斷斷續續使用。2020年8月28日威海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高某的熟食店突擊檢查,經現場抽樣檢測,抽檢鴨腸亞硝酸鈉(以亞硝酸鈉計)含量為66mg/kg,檢測結論為不合格。根據高某大約平均每天能賣0.72斤制作好的鴨腸熟食,每斤的價格在39-49元不等,但不少于39元/斤,按照累計添加亞硝酸鈉制作熟食一年計算,賣鴨腸的錢數至少為10249.2元,利潤平均是營業額的25%-30%。
經區法院認為,高某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添加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高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其主動退繳違法所得及預交罰金,亦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高某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