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夢晴 通訊員 張偉

1月14日上午9時許,樂陵市公安局興隆街派出所接到某公園負責人張某的報警,稱公園魚塘的冰面發現異常,被人為鑿了一個大洞,旁邊有魚鱗和血跡,懷疑有人在此偷魚,民警接警后迅速趕赴現場進行調查。
經調取事發地監控,發現當日凌晨有兩名男子駕車來到現場,用工具將魚塘冰面鑿開,大約2小時后駕車離開。
為進一步鎖定目標嫌疑人,民警又迅速調取沿途及附近的天網監控,經過3個小時的走訪與視頻篩查,終于成功鎖定了違法行為人任某明。
面對強大的證據鏈條,任某明不再抵賴,如實向民警交代:他是寧津縣某村人,1月14日凌晨,他伙同在樂陵打工的堂哥任某圣駕車來到該公園,使用事先準備好的斧子將冰面砸開,隨后又用魚竿、掛網等捕魚工具,從魚塘內偷走了鰱魚、草魚等各類魚,共計70余斤。目前任某明、任某圣二人因涉嫌盜竊已被處以相應的治安拘留處罰。

公園養魚是為了凈化水質,目的是給市民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公園內私自捕魚不僅不利于生態環境的保護,也觸犯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