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批準籌建金融風險等16個省重點實驗室的通知
各有關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實驗室體系建設規劃(2020-2025年)》(魯科字〔2020〕110號)和《山東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實施方案》(魯科字〔2020〕113號)要求,按照《山東省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魯科字〔2018〕72號)有關規定,經相關單位申報、主管部門推薦、專家論證、省科技廳研究同意,批準籌建金融風險等16個省重點實驗室(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為保證省重點實驗室的建設水平和質量,請主管部門組織省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認真制定《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任務書》(附件2),于2021年3月10日前將《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任務書》(PDF格式)通過山東省科技云平臺省重點實驗室管理系統(http://cloud.sdstc.gov.cn/)上報。
省重點實驗室要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圍繞我省八大發展戰略、“十強”產業發展和一流學科建設,精準凝練研究方向和發展目標;要加大優秀人才的引進培養力度,不斷提升團隊創新水平;要持之以恒開展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為學科建設和解決行業和產業“卡脖子”問題提供支撐;要深化體制機制創新,探索完善省重點實驗室理事會(領導小組)、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會等管理架構,有效集成各類資源加強省重點實驗室建設。
二、主管部門和依托單位要高度重視省重點實驗室建設,積極落實有關政策和建設經費,切實加大人、財、物支持力度,為省重點實驗室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三、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批準建設的實驗室進入省重點實驗室籌建期(三年)?;I建期間可以“山東省xxx重點實驗室(籌)”名義開展工作?;I建期滿,省科技廳將組織進行驗收。通過驗收的,正式認定為省重點實驗室。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0年12月31日


(山東省科技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