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權放權授權”是流程再造改革攻堅行動的重要任務,為全力打造精簡高效政務生態,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高質量發展,省發展改革委按照“應放盡放、減無可減、放無可放”的原則,進一步確定13項省級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由濟青煙3市、其他13市、青島西海岸新區、有關國家級開發區、自貿區濟青煙三個片區等5類主體、共54個承接單位實施。其中行政許可類7項,主要是企業投資項目核準;行政確認、行政處罰各1項,其他行政權力4項,涉及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價格制定、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等。

  對下放省級行政權力事項,省發展改革委采取現場教學、網上授課、電話交流、座談調研等方式,陸續完成了培訓指導工作,并制定了有關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比如,制定了《山東省自貿區省級境外投資備案和進口設備免稅確認行政權力下放業務培訓手冊》和《事中事后監管方案》、印發《關于加強水利工程供水價格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等,不斷優化審批工作流程,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同時,制發、轉發文件一并發各承接主體,組織相關業務會議,通知各承接主體參加,依法履行對下放省級行政權力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責任。

  下一步,省發展改革委將繼續堅持“放管服”一體推進,指導承接主體“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優流程”,并做好事中事后監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確保事項“可辦”“能辦”,既“接得住”又“管得好”。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王建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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