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下午,汶上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王慶朋、田紅勇等被告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分兩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七年六個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庭審理查明:2002年開始,王慶朋、田紅勇等人通過實施大量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汶上縣白石鎮、寧陽縣為主要活動區域,以閆現攀(已判刑)為組織、領導者,以王慶朋、田紅勇等人為積極參加者,以李亞洲、柳進財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組織嚴密、層級清晰、結構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庭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慶朋、田紅勇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跟隨閆現攀,多次積極參與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綜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作用、情節及危害程度等,汶上縣人民法院依法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王慶朋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一萬元;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敲詐勒索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田紅勇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其他2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五年六個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該案由汶上縣人民法院院長劉善書、副院長宋建華分別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組成7人合議庭審理。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告人家屬等40余人旁聽了宣判。

  中國庭審公開網對案件宣判過程進行同步現場直播。

  (汶上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