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付費是常識,可有人卻利用自己曾做過電工的便利,私拉電線偷電。9月1日,記者從歷下公安解放路派出所獲悉:日前,民警就抓獲了一名“電耗子”馬某。他偷電兩年,造成電力損失一萬三千余元。目前,嫌疑人馬某已被歷下警方依法取保候審。

2020年年初,歷下電業局在檢查中發現,一處居民區的電費和用電量核對不上。工作人員經過進一步核查確定:某小區一戶人家用電量極高,并且和電表顯示應繳納的電費核對不上,由此斷定此戶有偷電行為。
接到歷下電業局的報警后,歷下公安解放路派出所與電業局工作人員一起按照地址到達現場后,民警找到了該住戶用來偷電私接的電線。隨后,民警又積極配合電業局工作,并經過電業局一段時間的仔細核查,確定了嫌疑人馬某具體的偷電時間和偷電數額。

8月27日15時許,歷下公安解放路派出所民警將盜竊犯罪嫌疑人馬某傳喚到派出所審查。面對證據,馬某后悔萬分,對自己的偷電行為全部承認。
原來,馬某以前干過電工懂一些電力知識。2018年的時候,他偶然發現了一處電業局廢棄的電線,自己試了試之后發現竟然還有電。于是,馬某在室內南側陽臺私自接拉電線,用電不經過電表,不計算電費,常年偷電。
自2018年至今,犯罪嫌疑人馬某造成歷下電業局損失13434.6元。目前,馬某已被歷下警方依法取保候審。
民警提醒市民:偷電行為看似是占了小便宜,實則是一種違法行為。市民切勿因小失大,給自己和家人造成不便。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尉偉 通訊員 孫峰 羅威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