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8日20時許,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張店大隊接到報警稱:在海岱大道與世紀路路口處發生一起電動三輪車與轎車相撞的交通事故,電動三輪車駕駛人受傷嚴重,有生命危險。警情就是命令,事故處理科民警接警后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勘察。

到達現場后,傷者已經被送往醫院,據現場目擊者稱電動三輪車駕駛人頭部撞到轎車擋風玻璃處,傷情非常嚴重。民警勘察完事故現場后趕到醫院了解情況,傷者已經昏迷,身上沒有任何證件,只有一部破損手機。民警通過其手機卡聯系到了家屬,了解到傷者今年54歲,系萊蕪來淄打工人員,張店這邊沒有任何親人。時間就是生命,為了抓緊救助時間,民警立即向領導匯報要求立即聯系醫院開辟綠色通道,確保傷者得到及時救治。當晚傷者進入重癥監護室搶救,生命體征一直不穩定。
次日,傷者家屬來到事故處理科,因醫療費問題非常著急,希望民警協調幫助。事故處理科民警立即將情況匯報給交警支隊救助辦公室,按照支隊道路交通傷員快速救治“綠色通道”實施方案的要求,迅速啟動救助程序,并與醫院進行了聯系溝通。經過10余天的搶救,傷者脫離危險轉到了普通病房,事故處理科救助辦公室也及時將8萬余元搶救費用支付給醫院。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趙原雪 通訊員 楊麗 趙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