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剛剛從濟南交警支隊了解到,8月24日起,濟南將禁止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畜力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道路進入繞城高速以內行駛。據了解,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均衡交通流量,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加強貨運車輛城市道路道路交通管理的措施。具體通告如下:

  一、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畜力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道路通行規定

  1、主城區:禁止上述車輛進入G35濟廣高速公路濟南段、G3京臺高速公路濟南段(與G2001繞城高速公路西線共線,下同)、G2001繞城高速公路南線、G2京滬高速公路濟南段以內區域道路通行(不含上述道路)。其中,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在G35濟廣高速濟南段(小許家立交至槐蔭立交)通行。

  2、萊蕪區:禁止上述車輛進入萊蕪區大橋路(大橋路與汶河大道路口至大橋路與龍潭大街路口,下同)以西,龍潭大街(大橋路與龍潭大街路口至龍潭大街與贏牟大街路口,下同)、贏牟大街(龍潭大街與贏牟大街路口至贏牟大街與北坦路路口,下同)、鳳城大街(鳳城大街與北坦路路口至鳳城大街與新甫路路口,下同)以南,汶河大道(興華街與汶河大道路口至大橋路與汶河大道路口,下同)、西秀大街(西秀大街與新甫路路口與西秀大街與興華街路口,下同)以北,北坦路(贏牟大街與北坦路路口至鳳城大街與北坦路路口,下同)、新甫路(鳳城大街與新甫路路口至西秀大街與新甫路路口,下同)、興華街(西秀大街與興華街路口至汶河大道與興華街路口,下同)以東,以及長勺路(長勺路與贏牟大街路口至長勺路與勝利路路口,下同)、贏牟大街(贏牟大街與北坦路路口至贏牟大街與鹿鳴路路口,下同)通行。其中,汶河大道、新甫路允許通行。

  3、鋼城區:禁止上述車輛進入鋼城區鋼都大街(永興路與鋼都大街路口至新興路與鋼都大街路口,下同)以南、新興路(新興路與鋼都大街路口至府前大街與新興路路口,下同)以西、府前大街(府前大街與新興路路口至府前大街與永興路路口,下同)以北、永興路(府前大街與永興路路口至永興路與鋼都大街路口,下同)以東道路通行。

  二、專項作業車、輕型自卸載貨汽車以及重型、中型載貨汽車道路通行規定

  1、主城區:

  高峰禁行區域: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上述車輛進入G35濟廣高速公路濟南段、G3京臺高速公路濟南段、G2001繞城高速公路南線、G2京滬高速公路濟南段以內區域道路通行。

  全天禁行區域:禁止上述車輛進入二環路以內區域,不含二環北路、二環南路、二環西路(經十路以南路段、青島路以北路段);北至青島路、西至G3京臺高速公路濟南段、南至經十路、東至二環西路以內區域,不含經十路(臘山河西路至G3京臺高速)、臘山河西路、青島路(臘山河西路至二環西路);北至工業北路、西至二環東路、南至旅游路、東至鳳鳴路以內區域;城市高架路、快速路通行。

  繞行線路:有途徑禁行區域的過境車輛,建議在非高峰期內繞行經十東路(春暉路以東)、春暉路、工業北路(S102)、將軍路、二環北路、二環西路(青島路至二環北路)、青島路(二環西路至臘山河西路)、臘山河西路(經十西路至青島路)、經十西路(臘山河西路以西)、黨楊路、劉長山路、二環西路(經十西路至二環南路)、二環南路(英雄山路以西)、G104、望岳路(S103)等非禁行道路通行。

  2、萊蕪區:

  白天禁行區域:每日6時至20時,禁止上述車輛進入鳳凰路(鳳凰路與匯源大街路口至鳳凰路與山財大街路口)以西、匯源大街(鳳凰路與匯源大街路口至匯源大街與大橋南路路口)以北、山財大街(山財大街與大橋北路路口鳳凰路與山財大街路口)以南、大橋路(匯源大街與大橋南路路口至山財大街與大橋北路路口)以東區域通行。其中,鳳凰路、匯源大街允許通行。

  全天禁行區域:禁止上述車輛進入萊蕪區大橋路以西,贏牟大街、龍潭大街、鳳城大街以南,北坦路、新甫路(不含)、興華街以東,汶河大道(不含)、西秀大街以北。其中,汶河大道允許通行。其中,汶河大道、新甫路允許通行。

  3、鋼城區:全天禁止上述車輛進入鋼城區鋼都大街以南、新興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永興路以東道路通行。

  三、通行備案規定

  運輸鮮活食品、電煤、油氣等保障民生及其他情況確需進入禁行區域道路通行的上述車輛,須登錄“濟南交警車輛通行備案系統”或“泉城行+APP”辦理通行備案,按照備案的時間、路線通行。

  四、其他規定

  (一)“二環路”,是指二環北路、二環西路、二環南路、二環東路。

  (二)“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園高架、工業北高架、二環東高架(含老虎山隧道)、二環南高架(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漿水泉隧道、龍鼎隧道、港溝隧道)、二環西高架、順河高架(含玉函路隧道及南延工程)等。

  (三)本通告中“以內”無特別說明時,均包括本條道路。

  (四)新能源汽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五)違反有關交通管理措施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此前有關交通限行措施與本通告內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六)本通告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