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市場監管局8月10日發布兩則通告,分別有21批次、23批次食品樣品不合格,檢出了農獸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其他污染物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等問題。

  第20期通告顯示,21批次食品樣品不合格

  一、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濱州市鄒平高新辦事處新海水產店銷售的來自鄒平長山鎮魚市的鯉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聊城市茌平億灃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生豬肝,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濟寧市魚臺飛躍時代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鮮雞蛋,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日照市日照經濟開發區萬家樂蛋糕店生產的桃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淄博市臨淄鶴亮超市銷售的標稱為鄒城市優泰食品加工廠生產的粽子,安賽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泰安市東平縣林家水果超市銷售的山楂片,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濟寧市微山縣付村街道誠惠超市銷售的標稱為青州市超凡食品廠生產的山楂片(軟片),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臨沂市臨沂河東東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奧潤特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山東益州食品有限公司(分裝)生產的獼猴桃脯,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六)濰坊市寒亭美廉美超市銷售的甜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和糖精鈉(以糖精計)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濰坊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七)臨沂市臨沂奇偉罐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果汁草莓干,經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胭脂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臨沂奇偉罐頭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青島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臨沂市臨沂銀座商城有限公司羅莊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為寶萊佳(山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提松軟沙琪瑪,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臨沂市山東清山泉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均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其他污染物超標問題

  (一)煙臺市利群集團蓬萊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海市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山東悅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龍頭魚,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煙臺市龍口北方國貿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悅泰海米,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日照市嵐山區蘇同祿水產行銷售的標稱為龍口市裕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魷魚仔,經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龍口市裕達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青島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日照市嵐山區海旺水產店銷售的標稱為煙臺優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炭烤鱈魚片,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五)青島市青島家佳源(城陽)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青島嶗山仰口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涵養山礦泉水,經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青島嶗山仰口飲料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青島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六)濰坊市濰坊櫻泉水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山泉水,經濰坊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發現,其中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濰坊櫻泉水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國家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東)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七)臨沂市蘭陵縣寶慶超市有限公司韓塘分店銷售的標稱為臨沂市蒙山旅游區頤康水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山泉水,亞硝酸鹽(以NO2-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棗莊市山東貴誠集團購物中心有限公司貴誠超市新星店銷售的標稱為山東谷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砂糖(分裝),經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山東谷樂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青島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六、生物毒素問題

  棗莊市山亭區愛客來購生活超市銷售的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第21期通告顯示,23批次食品樣品不合格

  一、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臨沂市山東蜜歡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來自齊魯海鮮批發市場趙金國(供貨商)的鯉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威海市威海潤泰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辣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煙臺市家家悅超市有限公司龍口五店銷售的來自蘭陵縣富源養殖場的山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臨沂市臨沂高新區好億佳副食品批發部銷售的標稱為臨沂市高新區依晨手工坊生產的山楂雪麗球,胭脂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泰安市東平縣林家水果超市銷售的水晶蜜棗,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棗莊市棗莊山亭貴誠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青州市裕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果丹皮(軟片),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濟南市山東禮季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玫瑰花餅,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五)濟寧市濟寧全圣美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濟寧市欣和食品有限公司味好美分公司生產的清香米醋,經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濟寧市欣和食品有限公司味好美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威海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六)萊蕪市鋼城區顯亮超市銷售的標稱為樂陵市賽福佳棗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阿膠蜜棗,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七)德州市寧津縣大曹鎮振海保真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山東窖仙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窖仙白酒(陳窖),經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山東窖仙酒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青島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八)德州市禹城市福源親民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山東武定府釀造有限公司生產的清香米醋,經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山東武定府釀造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宄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生物毒素問題

  青島市麥凱樂(青島)百貨總店有限公司西海岸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為青島雙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調和麻汁,經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青島雙寶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威海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一)濟南市濟南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山東禮季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歲歲酥掉渣煎餅(花生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淄博市桓臺縣馬橋鎮素蓮經營部銷售的標稱為高青縣御封井酒廠生產的八年原漿酒(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棗莊市棗莊歡樂買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山東好名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麻花(香蔥口味),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德州市武城縣城區康利水產店銷售的標稱為濟南市長清區廣源金廚調味品廠生產的味精,谷氨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德州市武城縣城區亨通水產店銷售的標稱為茌平縣久味佳調味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產的味精,谷氨酸鈉(以干基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六)濰坊市寒亭區天下客超市銷售的標稱為濰坊坊泉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白乾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濰坊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五、其他污染物超標問題

  (一)日照市嵐山區海旺水產店銷售的標稱為煙臺優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黃金烤絲,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青島市利群集團即墨商廈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青島海亨達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馬面魚片,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煙臺市青島永旺東泰商業有限公司煙臺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為煙臺市靈芝泉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就鍶甜飲用天然泉水,經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煙臺市靈芝泉飲用水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青島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宄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濟南市濟南山爾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泰濟泉天然礦泉水,硝酸鹽(以NO3-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五)濰坊市濰坊櫻泉水業有限公司臨朐紀山分公司生產的飲用山泉水,經濰坊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發現,其中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濰坊櫻泉水業有限公司臨朐紀山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國家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東)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立案調查,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中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來源:山東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