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權威發布!疫情期間,山東省檢察機關辦理各類行政監督案件316件,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18日訊  今天上午,山東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檢察機關統籌疫情防控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情況,解讀《全省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企業復工復產、健康平穩發展實施意見》。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疫情期間,山東省檢察機關辦理各類行政監督案件316件,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山東省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張振忠介紹,全省檢察機關嚴格落實依法防控要求,綜合推進“四大檢察”“十大業務”,確保應對疫情影響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有力有序推進。

  一是注重區分罪與非罪界限,監督公安機關刑事立案110件146人、撤案105件119人,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檢驗。淄博高青一名男子不聽勸阻,與防控人員言語沖突后逃離,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立案偵查。檢察機關經認真研究,認為其行為社會危害不大,不構成犯罪,遂監督撤銷刑事立案,建議予以行政處罰。

  二是積極提供便利服務,采用電話辦、郵寄辦、智能辦等方式,受理民事訴訟監督案件1015件,抗訴或建議再審90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疫情期間的訴訟合法權益。

  三是充分發揮行政檢察的職能價值,辦理各類行政監督案件316件,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煙臺市開發區一家藥店疫情期間以高出進貨成本50%的價格銷售N95口罩,群眾反映強烈,檢察機關調查了解情況后向監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監督履職,該藥店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金。

  四是踐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職責使命,在野生動物保護、醫療衛生、市場監管等領域辦理公益訴訟案件436件,督促彌補社會治理的漏洞和薄弱環節。萊州市檢察機關發現多家養殖場和養殖公司未取得許可證繁殖野生動物,存在非法流入市場的可能性,依法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監督其糾正。

  閃電新聞記者 米雪偉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