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上路,有極大的道路安全隱患。近日,周村交警根據分析研判,成功查處一輛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

1月13日上午10:30許,正在309國道西外環路口執勤的周村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接到大隊實戰中心指令,一輛已經報廢的黑色桑塔納轎車正從西外環由北向南左轉駛入和平路,要求立即查處。接到指令后,一中隊民警迅速趕往指令地點,但是已經沒有了車輛的蹤跡。
線索到此似乎終中斷,但是,一中隊民警并沒有放棄。經過再次聯系實戰中心,調取該車輛軌跡,并在周邊多處尋找,功夫不負有心人,半小時后,終于在南下河街古商城西門對面發現了嫌疑車輛,但是車上并沒有駕駛人。民警通過公安網數據查詢到該車車主的聯系方式,并通知車主也就是駕駛人盧某來到現場。

據盧某交代,這輛車是他在2016年從二手車市場買的,買回來至今,沒有對車輛進行過一次檢驗,盧某也承認車輛已經達到報廢的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盧某駕駛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將被處以罰款15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收繳并強制報廢機動車的處罰。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趙原雪 通訊員 周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