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焦點訪談):買房是大事,很多家庭都是辛辛苦苦攢了很多年,好不容易買了一套房。本來交完了錢就等著高高興興收房了,可是這個時候你卻被告知,這房子你收不了,因為它還被賣給了其它人。碰到這種事誰都要崩潰,可眼下濟南的一些市民就遇上了。而且一房多賣還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這個項目還存在多處違規,甚至有著明顯的安全隱患。
在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靠近104國道的邊上,有一個已經快要完工的北橋山景苑小區,小區售樓處的廣告牌上寫著立體交通樞紐、四通八達,玉符河濕地森林公園、天然氧吧等,看起來這是一個不錯的小區。可是,在這里買了房子的不少購房者卻碰到了意想不到的情況。
一套房子,賣給了兩家人,據了解,這樣的情況還不是個別現象。付了錢,房子卻起了爭議,這讓他們很頭疼。
為了了解情況,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來到了北橋山景苑小區的營銷中心,這里仍然在銷售房屋,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銷售的都是現房,并帶著記者去實地看了房。可是,對于這里一房多賣的現象,他們怎么解釋呢?
按照售樓人員的說法,這家房地產公司曾經把一些房子給了施工方,來頂工程款。可是,這些頂賬出去的房子開發公司還在賣,而沒有銷售資格的施工方也在賣,這才出現了一房多賣的問題。據了解,當地的街道辦事處成立了一個工作組來調查。
一百多套房被重復銷售,有的房子甚至不止被賣了兩次,這就意味著至少有兩百多個家庭交了四五十萬元,卻拿不到房子。從購房者提供的銷售資料來看,跟他們簽銷售合同的有開發公司,也有一些建筑公司。按理說,經過多年來的發展,房地產市場越來越規范,監管也越來越嚴格,那這里怎么還會出現一房多賣的情況呢?據了解,山景苑的房價在每平米5000元左右,而周邊同地段的房價在一萬多元,雖然不能按揭,只能一次性付全款,但因為有明顯的價格優勢,銷售特別火爆,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北橋山景苑小區營銷中心工作人員說,這是“小產權房”。
所謂“小產權房”其實是一種通俗的說法,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用于出售的房屋。早在2012年,當時的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堅決遏制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的通知》,要求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對在建、在售的“小產權房”堅決叫停,嚴肅查處。那么這個項目怎么到現在還在公開銷售這樣的“小產權房”呢?
濟南市陡溝街道辦事處陡溝管理區黨總支書記杜洪曦說,這個問題具體要問領導,具體情況弄不清楚。
負責調查情況的街道辦工作人員說不清楚情況,而根據售樓處張貼的文件,這個項目是濟南市2010年第二批農村建設用地整治挖潛項目的一部分,也就是北橋村的新村建設——村民安置房建設項目,通過城鄉統籌的方式,減少農村建設用地,來實現增加城鄉建設用地的目的。
山東濟南市陡溝街道辦事處北橋村村民說,這個項目有七八年了,最開始說的是分房子,一個人四十多平方。
這位村民和她的老伴住在這一間房里,他們所有的家當都堆在一起,白天他們把鍋碗瓢盆放在床上,晚上又再挪開。早在2012年,她家的一畝多耕地就在這次新村改造中被占用,他們期待著早點搬入新房。
村民們說,安置房一直沒有完工,樓卻越建越高。為了解當時情況,記者反復聯系負責這個項目的北橋村村委會,村委會始終沒有人上班,當時村委會主任的電話也始終沒有人接聽,隨后記者找到開發公司的一位負責人了解情況。
盛地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范維華說:“這是政府的失誤,不能說我有問題。誰拿錢,你光批了不拿錢,政府拿錢還是村里拿錢?光規劃局蓋了章通過這個規劃,有這個政策誰拿錢,沒有辦法了。后來我們和村里簽合同,都是我們公司自己拿錢建。”
就這樣,村里的安置房變成了開發商對外銷售的“小產權房”。開發商說是缺乏開發資金,就得增加面積、把樓房多蓋。可是樓越蓋越多,村民們仍然住不進去。這是小區最早的規劃圖,規劃住宅為4+1層,地下一層地上四層,等到小區的開發商——盛地開發公司開發建設時,建設合同已經變成了12層的小高樓。小區的施工方入場時,拿到的卻是一份二十多層的建筑圖紙。對于這種現象,負責規劃監管的部門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表示,這肯定是私自調整規劃,是不是看到買的人多了,往上蓋。記者解釋道,開發商說村里沒錢,蓋得多了才掙錢,開發商想掙錢。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則答復,這個我們管不了它。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因為脫離了監管,這些房子即使住了進去,安全也存在極大的隱患。
這就是開發商2013年提供的一份“開工許可”,上面蓋著村里的一個公章。就這樣,高樓開建了。1號樓建設方吳先生說,到了樓快蓋完的時候,房地產公司還要求他們再加高樓層。這是2014年6月他們拿到的一份通知,要求他們在小區的1號樓、4號樓、5號樓等分別增加兩個樓層。
吳先生說:“5號樓設計是26層,現在變成28層了,多加了兩層;7號樓、6號樓原先是18層,現在蓋到21層了。1號樓開發商也讓我加,我說你讓我加行,那你得監理部門蓋章,設計院也要蓋章,結果把圖紙弄過來了,我一看,假的。那圖紙上面按理說加層加兩層,總高在原先基礎上多不到6米,結果呢,跟原來的圖紙加兩層也是這么高,而且沒有監理部門蓋章。”
違反規劃、沒有正規的建筑許可證、修改圖紙、擅自加高樓層,這樣的項目安全如何保證、能夠通過監理公司的監管嗎?記者隨后找到負責這個項目的監理公司了解情況。
山東劍威工程建設監理公司工作人員說:“當時它手續不全,我們隨后就撤出來了。”
監管退出并沒有影響這個樓盤的繼續建設和銷售。那么這個公司為什么這么神通廣大呢?通過查詢記者得知,山東盛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7日,與北橋村委會簽訂聯合建設開發合同的時間是2013年3月17日,也就是說,當時這家公司僅成立19天,就接手了北橋村的安置房建設項目。而根據當時的招標資料,建設這個項目需要三級開發資質。
這位公司的董事說不清楚公司的資質。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房地產三級開發資質,至少需要兩年以上的開發經歷才能取得。在合同簽訂時這家成立不到一個月的公司又如何能夠符合條件呢?
原規劃不到4萬平方米的安置房變成建筑面積十幾萬平米的12層高樓,而到實際修建時,樓房又變成了28樓,建筑面積又擴大了好幾倍。這里原本規劃的是村民新區,而按照市國土資源局的關于規劃的復函中明確寫著,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該地塊不得用于房地產開發。那么這家開發商能夠取得開發建設的相關許可嗎?
缺乏相關手續,沒有監管,就這樣,多棟二十多層的高樓拔地而起。這樣的情況,開發商表示并不是他們自己單方面所為。
那么,北橋村所在的街道辦事處對這個項目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山東濟南市陡溝街道辦事處陡溝管理區黨總支書記杜洪曦表示對這些情況不清楚,現在已經形成規模了。
說是已經形成規模,似乎有點無能為力。除此以外,對規劃同樣負有監管責任的濟南市自然資源部門又是如何看待這樣的現象呢?
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說:“現在剛需,別的房子那么貴,就這個房子便宜,人不就買了,別的可能一兩萬,它那兒幾千塊錢,便宜,你肯定就手續不全。”
就這樣,在當地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的默許下,這里從村民安置房變成了難以交付的“小產權房”。除此以外,按照規劃,等到村民搬進了新的小區,還要把村民的住宅拆除,恢復成耕地,而這一切顯然還遙遙無期。
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規范房產開發的各個環節。可是在這個房產項目中,我們看到的是一次次荒唐的變身:村民安置房變身成了國家多年前就嚴令禁止建設銷售的“小產權房”;4層的多層變成12層的小高層最后變身成了28層的高層住宅。而在開發商忙著變的同時,另一方面卻是管理部門以不變應萬變的視而不見,規劃規劃,成了墻上掛掛;監管監管,成了不監不管。可是被征了地等著入住的村民怎么辦?那些購房者怎么辦?這個項目的背后還有沒有別的隱情?我們期待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