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16時許,濟南市高新區北胡小區一電梯里發生驚魂一幕,一名13歲的小女孩在下樓取完快遞乘坐電梯上樓時,突然被電梯里的一名男子掐住脖子,被掐22秒后女孩才趁電梯開門間隙成功逃離。
8月3日上午,記者從警方了解到,作案人楊某某已被抓獲,令人沒想到的是,楊某某竟是一名14歲的未成年人。目前,楊某某已被高新警方依法行政處罰。

為泄私憤 14歲男孩尾隨13歲女孩電梯里掐脖施暴
8月2日,記者在事發小區探訪時,小區居民表示,從在電梯里對小女孩施暴的男子看起來20歲左右,但居民們此前未見過該男子,男子應該不是本小區居民。幸好女孩急中生智趁電梯門打開時大聲呼救,才掙脫男子的控制成功逃離,僅受到驚嚇并未受傷。

8月3日16時59分,濟南市公安局通過官方微博發布了案情通報。通報中稱,7月31日16點27分,高新公安分局舜華路派出所接報警,家長稱其13歲女孩在轄區某小區電梯內被陌生男子掐脖。

接警后,高新分局迅速成立專案組,經過大量走訪、摸排等細致工作,最終確認男子身份并掌握其去向。8月2日晚23時40分左右,專案組民警在山東省萊州市將該男子抓獲。
調查查明,視頻中掐脖男子楊某某(男,濟南人,14歲),7月31日16時,因心情煩躁閑逛,途徑事發小區時,意圖通過打人發泄私憤,路遇并尾隨沈某某(女,安徽人,13歲)至電梯,趁無人之際,在電梯內掐住沈某某脖子實施傷害,后被沈某某掙脫。

經審查,楊某某對其在高新區某小區電梯內掐住沈某某脖子實施傷害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經調查,沈某某僅受到意外驚嚇,無明顯外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楊某某已被高新警方依法行政處罰。
“感謝社會各界對我轄區這起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的關注!因涉事雙方均屬未成年人,警方提醒廣大網友不要繼續擴散,避免對女孩造成二次傷害?!本胶粲?。

律師:不能一味縱容違法未成年人 應設置專門管教場所
對此,山東博睿律師事務所律師黃西文解釋,如果是成年人的話,在公共場所對其他人進行毆打、謾罵或損壞財物等,這種發泄私憤的行為屬于尋釁滋事,因此男子在電梯里掐脖小女孩也涉嫌尋釁滋事。如果情節嚴重話,可構成刑事犯罪;如果情節較輕的話,則治安處罰。“但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話,這種情況法律上不便于追究刑事責任?!?/p>
不過,黃西文也認為,雖然國家有未成年人保護法,但對違法的未成年人也不能一味地縱容,應該呼吁對其進行有效的制止和管理?!笆紫仁羌议L監護人有很大的責任,對孩子缺乏教育。其次社會應該專門針對有暴力傾向的少年兒童設立特殊的管教場所,現在應該也有,但一直沒有引起重視?!秉S西文稱。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屢有發生,不斷挑動公眾脆弱的神經。根據北京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發布《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白皮書(2009.6-2017.6)》,截至2017年6月,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犯罪的,占14.96%。
根據我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現在很多14歲的孩子已經超過了以前14歲的標準,我覺得對未成年人承擔刑事責任這塊兒,在年齡上可以再斟酌研究,降低到13歲甚至12歲?!秉S西文表示。

涉事小區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戚云雷 實習生 姜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