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主體退出渠道將進一步打通

  個人破產制度破冰 “僵尸企業”出清提速

  導報訊(記者 初磊)近日,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印發《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引發各類市場主體高度關注。“這是為下一步破產法的修改,打下基礎的一步,打通了市場主體退出的渠道。”17日上午,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公司業務部主任趙曉亮律師對此分析。

  根據《方案》,我國將逐步建立起與現代化經濟體系相適應,覆蓋企業等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各類市場主體便利、高效、有序的退出制度,市場主體退出成本明顯下降,無效低效市場主體加快退出。

  “亮點之一是,提出研究建立個人破產制度,重點解決企業破產產生的自然人連帶責任擔保債務問題。”趙曉亮分析。

  尤其對上市公司來說,通過兼并有發展前途的企業,有利于公司盡快改善業務布局及運營情況。其中,通過并購重組退出是重要方式,可以釋放寶貴的市場資源,加快經營不善公司的退出流程,減少“炒殼”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對于投資者來說,可以培養價值投資的良好投資文化。”他表示,《方案》促上市公司通過市場力量進行資源整合、優化資源配置,這與逐步推行注冊制和資本市場的健康永續發展目標一致。穩妥推進退市,還有助于積極化解某些行業和生產部門產能過剩和庫存積壓的現狀,加快清理“僵尸企業”。

  在企業破產案件中,自然人連帶責任擔保債務問題是處理難題之一。《方案》對此明確,自然人因擔保等原因而承擔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負債可依法合理免責;并逐步推進建立自然人符合條件的消費負債可依法合理免責,最終建立全面的個人破產制度。“這對于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獨資企業的退出,會發揮很積極的作用,也將倒逼銀行等金融機構謹慎發展個人信貸消費業務,避免刺激消費者的超前消費行為。”他認為。

  為了讓市場主體退出制“落地”,《方案》配套提出了健全市場主體退出甄別和預警機制,完善市場主體退出關聯權益保障機制,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政策等一系列輔助措施。

  來源: 經濟導報-山東財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