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早上7點,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張店區人民法院聯合公安、畜管、鎮辦等單位,對張店區房鎮鎮積家村兩家拒不履約的“釘子戶”實施強制執行措施。其中一戶的小女兒聞訊趕來,與現場執行人員爭執起來,還咬傷一名法警的右臂。

  5日早上8點10分開始破拆,拆遷機械、運渣車輛同時行動,上午9點半基本完成破拆,上午11點將破拆渣土全部運出……在當天的執行現場,記者注意到,兩家拆遷戶位于張店區房鎮鎮積家村西北角,夾在東側積家村舊房改造二期工程與西側新建淄博市第三人民醫院建筑工程之間,堵在南北向主要通道的中央。法院此前已經張貼公告,限令其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判決結果。涉案拆遷戶家人公然藐視法院公告,不但隨貼隨撕,還在家門前拴了三條狗日吠夜叫,完全是一副油鹽不進的態度。

  據張店區人民法院執行團隊長趙玉新介紹,居住于東側43號房的袁某某、王某某夫婦和居住于西側55號房的李某某、趙某某夫婦,是這次強制執行的被執行人。在2008年3月,積家村按照新區規劃進行舊村改造,合理的舊村改造政策,得到全村400多戶人家完全同意,按照統一的拆遷標準條件,村民每家能夠分得三至四戶全精裝還遷房,除分得還遷房之外,各家各戶還能夠獲得一定數額的拆遷補償款。袁家和李家能夠分得三套還遷房,簽訂了拆遷安置還房協議。2018年7月,積家村舊村改造一期工程完工,村民拆遷安置還房依約兌現。

  不過,袁家和李家對抓鬮選房不滿意,積家村大多數村民對袁家、李家出爾反爾的攪局行為很氣憤,積家村村委也沒有答應袁家、李家的無理要求。袁家和李家提出放棄在舊村改造一期工程中選房,積家村村委遂將兩家還遷房列入舊村改造二期工程。村民抓鬮選房結束后,為籌措二期工程資金,積家村村委將一期工程剩余房屋售出。眼看著一家家村民住進一期新房,袁家和李家心生懊悔。他們向村委提出要求:不要二期工程還遷房,繼續要一期工程還遷房。可是,一期工程剩余房屋已經售出,再收回來已經不可能。袁家和李家見自己的訴求得不到滿足,就不搬離原住房,并提出要將宅基地補償按照國有土地標準進行補償。

  為了不影響舊村改造二期工程開工,房鎮鎮和積家村委領導多次上門做袁、李兩家的思想工作。并且,主動為兩家租賃住房、墊付租金。鎮村干部的苦口婆心不但沒有感動袁、李兩家,反而助長了其囂張氣焰。竟然狡辯拆遷補償補充協議是其子女簽字不是本人的簽字,拒不搬出原住房。無奈,積家村村委于2018年12月向法院提起訴訟。2019年3月7日,張店區人民法院判令袁家和李家從各自房屋內遷出,騰空房屋予以拆除。后兩家上訴,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維持原判。

  于是,在5日的執行行動中,張店區人民法院20名執行員和18名法警前往現場,并對被執行人宣告執行內容、實施拘留措施。袁家38歲的小女兒聞訊趕來,與現場執行人員爭執起來,并咬傷一名法警的右臂,因暴力妨礙執行,執法干警依法將其司法拘留。

  (魯中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