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濟南7月4日訊(記者 崔巖) 7月4日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發布會,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獲悉,明晰縣鄉職責、規范“屬地管理”,山東明確了51項縣鄉責任,同時建立“鄉呼縣應、上下聯動”工作機制,避免基層協同聯動不暢。

  目前,安全生產、散亂污企業整治、拆違拆臨、河道治理等事項,職責不清的問題較為突出,且發生頻次較高、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

  發布會上,省委編辦一級巡視員劉書偉介紹,近日印發的《關于明晰縣鄉職責規范“屬地管理”的若干意見(試行)》,全面梳理縣鄉共同承擔且層級間職責不清事項,聚焦基層反映比較集中的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等重點領域,將51項具體事項納入《指導目錄》,列出了縣鄉兩級的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各市要根據《指導目錄》編制具體事項清單,縣(市、區)要按照清單劃定的事項內容和職責任務逐項研究確定工作運行流程,打造清單事項的“施工圖”“說明書”。

  “我們在調研中了解到,縣鄉協同聯動不暢是當前基層治理的一個短板,也是造成‘降格落實’‘懸空落實’的重要原因。”劉書偉舉例說,比如河道管理和綜合整治工作,縣級有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對圍河造田、非法占用河道灘地、棄置垃圾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而且具有人才技術力量和處置問題經驗豐富等方面優勢,但是由于客觀條件所限有時不能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行為;鄉鎮(街道)處在基層工作前沿,具有便于就地就近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問題線索的優勢,但由于沒有執法權或執法力量、經驗不足等,難以對違法行為進行有效處置。

  劉書偉表示,在明晰縣鄉職責的同時,需按照優化協同高效的原則,強化縣鄉聯動配合,形成合力抓落實的機制。為此,我省建立“鄉呼縣應、上下聯動”工作機制,賦予鄉鎮(街道)對轄區需縣級職能部門解決事項的協調權。鄉鎮(街道)對無法獨立解決的事項,可通過縣級“響應”平臺向部門“呼叫”,有關部門要快速“響應”,及時與鄉鎮(街道)聯動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