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6月28日訊(記者 韓黟瞳)“我已經修復了被破壞的15畝土地,其中13畝種植土豆,估計每畝產量能達5000斤左右。”周某說。近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會同萊西市自然資源局,對一起由青島市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青島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審理的耕地修復情況進行現場確認,部分人大代表和新聞媒體記者到現場見證。

  被告王某、周某于2015年租用涉案農用地,準備開展觀光農業生產。施工過程中,兩名被告發現地下有大量沙子可以利用,在未經相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多次組織人員挖沙進行販賣,銷售所得20多萬元。經公安及土地部門勘驗,被破壞土地達15.8畝,且地表土壤層受損,土地喪失種植條件。2018年10月26日,青島市檢察院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兩名被告修復被破壞土地,如未能按期修復則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

  案件審理過程中,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與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審理環境資源案件不能只簡單追究責任,要更多關注被破壞環境資源是否能得到切實修復,扎實踐行預防為主、保護優先的恢復性司法理念。兩名被告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懊悔不已,表示將積極修復被破壞土地,并承諾樹立環境保護意識,依法經營生產,主動保護好環境。

  檢察機關全程參與、跟進監督整個復墾過程,并就復墾中發現的問題,多次與青島中院到現場協調解決,同時先后4次與青島中院、萊西市自然資源局就土地復墾相關問題進行座談,并邀請萊西市自然資源局指導和監督復墾工作。今年5月5日,萊西市自然資源局出具土地復墾驗收意見,確認土地復墾合格,達到原有耕作水平。

  “得利20萬元,修復卻花費80萬元,扎扎實實給我們上了一堂生動的生態環境保護教育課。”被告人王某說。記者在修復現場看到,被修復土地上綠油油一片,土豆、茭瓜長勢喜人,豐收在望。

  隨后,各單位在萊西市人民檢察院組織進行公益訴訟及土地修復確認座談,與會單位一致認為,保護生態環境不是一個單位或一個部門獨立完成的,需要法院、檢察院、環保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及社會各界共同參與,互相配合。

  “該案是青島市檢察院辦理的第一起由當事人進行環境修復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一直堅持‘修復優先’工作理念,面對土地復墾這樣專業性的問題,不等不靠,主動擔責,積極作為,協調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萊西市自然資源局多次就涉案土地修復問題進行座談,并多次到土地破壞現場進行勘察,跟進監督土地修復情況。作為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本身就是法律監督具體化,本案的成功辦理也充分體現了這一點。”青島市檢察院民行二處處長胡亞林告訴記者,通過辦理本案,一方面監督違法行為人,完成被破壞土地修復工作,恢復土地原種植條件;另一方面,也探索建立了檢察機關、法院、行政執法機關共同合作,合力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工作機制。

  (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