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律師因被移出群聊將法官群主告上法庭,事發聊天記錄曝光

  1月22日,山東平度律師柳孔圣被微信群主劉某移出群聊,事后柳孔圣多次通過微博、朋友圈隔空喊話,讓對方將自己重新加群,未果后柳孔圣以侵犯一般人格權為由,將劉某告上法庭。

  據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書顯示,原告柳孔圣與被告劉某人格權糾紛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2日立案,但被告劉某系該院立案庭庭長,該院不宜行使管轄權,本案將由萊西市人民法院審理。

  因瑣事和群成員發生爭執,后被群主踢出

  據柳孔圣提供給澎湃新聞的截圖顯示,1月22日晚8點多,他在一個叫“訴訟服務群”的微信聊天群里發布了一張自己微博的截圖,內容是他代理的一樁案子,當事人是自己的堂弟。

  群主劉某提醒他,群里不能再說與主題無關的事,并表示“再說你就不要進這個群了”,隨后柳孔圣與一何姓法律人士進行對話。

  柳孔圣被移出群聊前的部分聊天記錄截圖(受訪者提供)

  從聊天記錄來看,兩人話語間火藥味頗濃,但柳孔圣表示自己只是與何姓法律人士開玩笑,活躍群內氣氛,“每句話最后都配了一個笑臉表情”;而劉某則認為柳在鬧事,遂將其踢出。

  柳孔圣告訴澎湃新聞,自己被踢后有些意外,認為劉某此舉“太不慎重,太任性”。

  柳孔圣介紹,自己曾在平度法院任職16年,于2017年5月離職,和劉某曾是同事,“(我和他)關系挺好的,關系很隨便,沒有矛盾。”2018年11月7日,在取得律師執業證后,柳孔圣開始擔任律師。

  被移出群后,柳孔圣認為老同事會把自己再拉進去,或私下進行解釋,但都沒有回應。當天他在進行入群驗證時被劉某拒絕,劉在群里表示,進群需要實名,并質問群成員為何邀請被其刪除的人再次進群。

柳孔圣被移出群聊前的部分聊天記錄截圖(受訪者提供)原告稱是重要的工作群柳孔圣被移出群聊前的部分聊天記錄截圖(受訪者提供)原告稱是重要的工作群

  柳孔圣告訴澎湃新聞,“訴訟服務群”是平度法院的一個公共平臺。“它是法院立案庭為了方便律師和法律工作者的工作群,很多通知都在這里面傳達。大背景是山東實行網上立案,有很多新的規定,直接通知到各個律師,屬于便民群。”

  他表示自己的主要業務都來自于這個群,不在群里很多信息都拿不到,他的初衷就是想回到這個群。

  柳孔圣還認為,這是一個公共群,自己是被服務的對象,群主劉某代表法院立案庭成立了該群,辦的都是公事,無權隨意踢人。“說踢就踢,那是我的‘飯碗’。”柳孔圣說。

  在被踢出群后的一個月里,柳孔圣多次在微博、朋友圈公開向劉某“宣戰”,均未得到回應。在公開場合他們還見過一面,柳孔圣對劉表示這是好事,和解了以后正好展示正面形象。

  “他(劉某)當時打個招呼笑笑就走了,什么也沒說。”柳孔圣對澎湃新聞說。除此以外,二人沒有私下聯系,也無中間人進行調解。事后微信群被解散。

  對此,青島市中院工作人員也向“中國之聲”記者證實微信群被解散的消息,“當時是立案庭的同志們出于好心,大家是為了方便,結果柳律師在里面發表不當言論,制止又不聽,這個群也沒法弄,所以群就解散了。”

  柳孔圣通過個人微博向法官劉某“喊話”(微博截圖)

  返群未果狀告群主

  柳孔圣告訴澎湃新聞,起訴群主劉某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2月15日,他提交起訴狀,7天后平度法院立案。

  提起自己打官司的目的,柳孔圣說一是為了重新回到群里,得到服務;二是很多被踢出群的人不知道該如何維權,自己來做個示范;三是他認為律師要較真,不能因為對方是法官就不敢得罪。

  “他對我的人格造成貶損。”柳孔圣介紹,他本應該打行政訴訟,但因為法院不是行政機關,于是只能從人格尊嚴、言論自由這個出發點來立案,符合法院受理的條件。

  在訴狀里,柳孔圣請求判令被告重新邀請原告進入微信群、被告連續三天在該微信群內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

  事后平度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因被告系該院立案庭庭長,該院不宜行使管轄權。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裁定如下:本案由萊西市人民法院審理。

  6月12日,澎湃新聞記者多次向法官劉某致電核實此事,截至發稿暫無回應。同日,青島中院相關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目前只是指定管轄,沒有更多內容,后續情況需等待案件審理。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