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德州副市長受審,靠審批疫苗受賄數百萬
近日,由山東省檢察院指定管轄,聊城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德州市原副市長商懷君涉嫌受賄案,在聊城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

近日,由山東省檢察院指定管轄,聊城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德州市原副市長商懷君涉嫌受賄案,在聊城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6月5日的《檢察日報》披露了該案更多細節。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2007年至2018年,商懷君在擔任德州市衛生局副局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疫苗銷售、工程承攬、項目合作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13個單位和個人財物,共計493.6萬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審理查明,自2012年1月至2017年1月,商懷君在疫苗銷售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23次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371萬余元,占受賄總額的75%。
據公開簡歷,商懷君生于1965年5月,仕途一直在山東省德州市。他從濱州醫學院畢業后,在德州市寧津縣人民醫院工作,歷任主治醫師、副主任、副院長等職。
1998年,商懷君任寧津縣副縣長,后調任臨邑縣副縣長。2008年,商懷君調任德州市衛生局副局長。2011年,商懷君任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擔任該職近5年。期間于2012年任德州市政協副主席。
此外,商懷君在2007年加入中國農工民主黨,并于2011年起擔任農工黨德州市委主委。2017年,商懷君出任德州市副市長。
據報道,商懷君供述承認,他在擔任疾控中心主任后,某生物科技公司副總經理馮某多次拜訪。2012年8月,馮某再次表示,如能幫忙促進公司代理疫苗的銷售,可以給其本人好處費,同時提出了回扣比例。
后來,在商懷君授意下,該公司代理疫苗的種類和數量均得到增加。馮某證言也證實,他每次都是按約定比例,及時將回扣款送到商懷君手上。
商懷君承認,自己手握全市疫苗計劃審批權,用哪家疫苗、用多少數量,均由自己決定。
2018年11月,商懷君被查,今年1月被“雙開”,通報顯示,商懷君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商懷君簡歷
商懷君,男,漢族,1965年5月出生,山東寧津人,大學學歷,醫學學士學位,1986年7月參加工作。
1981.09—1986.07 濱州醫學院醫學系醫學專業學生
1986.07—1998.01 寧津縣人民醫院內科醫師、主治醫師、副主任,縣人民醫院副院長
1998.01—2002.01 寧津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其間:2000.09—2001.07,在南開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工商管理專業學習)
2002.01—2008.01 臨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8.01—2011.04 德州市衛生局副局長
2011.04—2011.11 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
2011.11—2012.02 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農工黨德州市委主委
2012.02—2017.01 德州市政協副主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農工黨德州市委主委
2017.01—2017.02 德州市政協副主席,農工黨德州市委主委
2017.02—2019.01 德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農工黨德州市委主委
新京報記者 許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