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4月15日訊 劉女士是一名“全職媽媽”,為了提升家庭生活質量,瞞著愛人把家里全部的30多萬元存款投到一家理財公司。沒想到剛拿回幾千元錢,平臺便不再返現,30多萬血本無歸。日前,這起由山東省海陽市公安局破獲的涉案價值600多萬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經當地法院審理作出一審判決,涉案的王某、鄭某分別被判四年三個月和四年有期徒刑,“坐在家里數錢”的荒唐夢就此破滅。

警方審訊嫌疑人警方審訊嫌疑人

  坐在家里數錢的發財夢

  煙臺海陽男子鄭某,1984年生人。這個只有初中文化的“80后”讀書不行,腦子卻十分活絡,長相儀表堂堂,口才十分了得。然而,他卻沒把這活絡的優勢用在正道,一心只想不用付出勞動就賺大錢。

  2010年,鄭某在臨沂打工時,認識了當地一家醫院的護士。護士是當地人,家庭條件不錯,一心想深造考研,成為一名優秀的醫生。鄭某一邊和這名護士談戀愛,一邊覬覦她家里的錢。鄭某聲稱,自己是某醫科大學碩士,上學的時候就和導師關系很鐵,考研這事兒包在他身上。

  謊言出口之后,鄭某從網站查了很多醫科大學的資料,稍做加工就成了自己上學時的經歷,騙得護士對他的信任。為了與導師聯絡感情,護士分多次給鄭某數十萬元。然而,戀愛談了,錢也給了,考研的事卻遲遲沒有著落。蛛絲馬跡中,護士發現鄭某似乎是個騙子,隨之報了警。案件被查實后,2013年1月,鄭某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出獄后,鄭某“老練”了不少,但發大財的夢,一直沒有破滅。在獄中,他就聽說炒期貨能賺大錢,一夜暴富的夢想,催著他一路投進了網上的炒期貨平臺。然而,暴富童話都是騙人的,事情并沒有那么順利。

  賺錢的截圖都是偽造出來的

  我國有正規的期貨交易平臺,然而隨著網絡的飛速發展,大量與正規平臺相差無幾的黑平臺也冒了出來。這些使用國外服務器、幾乎完全克隆正規平臺的黑平臺,盈虧是可以人工操作的。通常做法是先用小利吸引投資者,最終讓投資者血本無歸。

  鄭某選擇的,就是這樣一個黑平臺。開始,鄭某賺了一些錢,很是興奮,便找到了經營手機店的王某,兩人合計著,成立一個公司吸收公眾存款,用別人的錢炒期貨,到時候只需要坐在家里數錢就可以了。

  2015年12月25日,為炒白銀期貨吸收資金方便,經鄭某提議,王某成立了海陽市某信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王某為法定代表人,鄭某為該公司的副總經理。

  自2016年以來,該信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王某、鄭某的操控下,未經人民銀行批準,由鄭某負責在不特定人群中,公開宣傳且以高額利息為誘餌,許諾每周利息自0.5%至2%不等,欺騙他人參加其公司的投資理財業務,進行非法吸納公眾存款。

  民警在辦案中發現,該公司對外公開宣傳承諾每周0.5%-2%的利息,每周發息,利息高、見利快,用縮短投資付息周期來誘惑、吸引公眾投資,且將吸收來的投資款用于炒白銀期貨,并全部賠本,致使投資人利益嚴重受損。

  為了迷惑投資者,他們還偽造了炒期貨賺錢的手機截圖,每天都在微信群和朋友圈轉發,稱公司有專業人才負責炒期貨,穩賺不賠,一天進賬數十萬元。近兩年時間,致使37名投資者上當受騙,涉案金額達602萬元。

  主謀潛逃濟南繼續行騙

  2017年4月7日,海陽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群眾報案,稱王某經營的海陽市某信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社會上進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活動。

  立案后,偵查員立即對該信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調查,搜集了犯罪嫌疑人與投資人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以及公司返利的名單等證據材料。偵查員以此為突破口,通過《投資入股協議書》和返利的名單,與投資人取得聯系,調取證人證言,獲得證據材料。

  在掌握了鄭某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相關證據后,如何抓獲犯罪嫌疑人就成為了重中之重,鄭某由于此時資金鏈已經斷裂,為逃避追債,四處躲藏,行蹤不定。2018年5月,海陽警方將鄭某列為網上逃犯。

  原來,鄭某逃到了濟南。沒有經濟來源的他,又憑著自己的好相貌故伎重施,以涉事未深的年輕姑娘為目標騙財騙色。他通過微信“附近的人”搜索20歲出頭的女孩,在微信上巧言令色,對女孩關懷備至,甜言蜜語。騙取信任后,又編造各種理由騙取錢財。

  2018年6月,鄭某在與女網友見面時,被對方報警抓獲。濟南警方上網一查,發現鄭某還是個網上逃犯。鄭某就此落網。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犯罪嫌疑人鄭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對話受害人:被金錢迷住了眼睛

  32歲的小劉是此案最大的受害人。

  之前,小劉在公司上班,生了女兒后,一直在家帶孩子。平時不讀書不看報的她,對外界的了解,僅靠平時帶著孩子在小區曬太陽時和鄰居們的閑聊。

  在該信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投資,也是鄰居一位大姐告訴她的。大姐在公司投了10萬元,告訴小劉,自己不用上班,每個周都能拿到近2000元的高利息。公司是炒白銀的,特別賺錢,投得越多,利息就越高。

  擔心老公不同意,小劉瞞著家人,把家里僅有的30多萬元的存款,全都投到了這家信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起初幾個月,她每個周都能拿到6000多元的利息,日子過得相當滋潤,給孩子買東西也放開手腳了。公司還經常在客戶群里曬利潤,炒期貨一天能賺幾十萬、上百萬,讓她覺得很放心。

  實際上,鄭某在黑平臺炒期貨一直在賠。在這家賠了,他又換另一家,每次都是先賺一點,然后賠進更多。加上每周付出去的高額利息,資金鏈很快斷裂,投資人的血汗錢,也隨之化為泡影。

  民警提示,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例中,集資人不僅僅不具備集資資質,而且其本身也并不具有償還高額借款的能力。有的集資人在集資行為開始前,往往自身一窮二白,自集資行為開始之時才開始包裝自己,包裝自己的公司、項目,但是這些包裝有很多明顯紕漏,只要投資人能夠冷靜對待高回報的誘惑,細心了解集資人的資質和底細,這樣的騙局就會被輕松識破。

  (來源:山東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