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花園路八不食文化菜館包間吃飯卻要求最低消費600元,濟南市民俞先生對此非常不解,他質疑這是一種“霸王條款”。3月29日,生活日報記者暗訪該飯店時,服務人員稱包間有600元的最低消費,而記者表明身份后飯店經理卻改口沒有最低消費。
“上周日(3月24日),我們在花園路上的八不食文化菜館吃飯,因為是家庭聚餐,我們一共去了7個人,就想訂個包間?!庇嵯壬f,可是卻被告知包間內吃飯最低消費600元。
俞先生說,他們7個人中有兩個小孩,當天他們一共花費了300多塊錢?!跋嚓P部門回應,《餐飲業(yè)經營管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睋私猓嵯壬谑潞笙蛳嚓P部門進行了投訴。
3月29日,生活日報記者以預訂包間的方式進行暗訪,服務人員稱在包間吃飯最低消費600元,里面包括酒水等。然而,當記者表明身份以后,該飯店的工作人員則改口,他們飯店沒有設置最低消費,顧客的人數達到4人以上就可以到包間吃飯,也沒有所謂的包間費等費用。
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律師稱,餐飲單位在包間內設置最低消費已經違反《中國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遇到這種“霸王條款”時可以通過協商、投訴、起訴等方式維權。
(生活日報記者 程凌潤 實習生 閻玲慧 劉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