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3月27日訊 3月27日,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濟南市公安局聯合發出通知,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承銷機構、個別媒體、自媒體及個人散布不實、不良信息,擾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帶來不良后果的,市住建局將聯合公安、網信等部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依法予以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處理結果向社會通報。全文如下:

  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濟南市公安局

  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散布、傳播房地產

  市場調控不實信息行為的通知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承銷機構:

  近日,網上流傳一些關于濟南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不實信息,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濟南市城鄉建設委)第一時間予以回應,嚴正重申:堅持房地產市場調控不動搖。主管部門回應后,不實消息和言論逐漸消弭。但據輿情監測和市民反映仍有部分開發企業及自媒體罔顧事實,充耳不聞,甚至故意惡意再次夸大事實,自我炒作,借此散布項目漲價的消息,制造市場恐慌氣氛,誤導消費者,以提升銷售業績,擾亂了市場秩序,帶來了較惡劣影響。

  為依法嚴厲打擊散布、傳播房地產市場調控不實信息行為,進一步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特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已出臺的調控政策,保持調控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繼續做好價格指導工作,確保市場穩定。

  二、加強房地產市場檢查,加大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繼續深入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亂象專項行動。

  三、加強信息公開和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建立常態化信息發布機制,準確解讀房地產市場形勢和政策。健全網上輿情監測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穩定市場預期。    

  四、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承銷機構、個別媒體、自媒體及個人散布不實、不良信息,擾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帶來不良后果的,市住建局將聯合公安、網信等部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依法予以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處理結果向社會通報。

  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濟南市公安局

  2019年3月27日  

  閃電新聞記者 張帥

  [編輯:黃鵬偉、張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