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13時許,濟南長清區張夏街道辦事處井字村北山發生山林火災,火勢蔓延較快。為了盡快撲滅大火,100多人和兩架消防直升機前往救火。經過調查,原來是有人點燃荒草引起的。

記者從長清公安了解到,當時接警后,分局張夏派出所立即組織民警趕赴現場處置。同時,長清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迅速啟動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調集組織消防、滅火專業隊伍、干部群眾等一百余人及消防直升飛機兩架趕赴現場增援滅火。至當日18時50分許,明火被撲滅,現場無人員傷亡,具體過火面積正在查驗之中。

火災發生后,長清區公安分局組織刑警大隊、張夏派出所與森林公安機關密切配合,開展現場勘察和走訪調查工作,并迅速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珍(女,65歲,張夏井字村人)。經查,劉某珍對其點燃案發地山林荒草滅蟲時,不慎引發山林火災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3月18日,劉某珍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目前,案件已移交濟南市森林公安局長清區分局進一步偵查。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目前已進入春季森林火警高發期,禁止攜帶火種進入山林地區,禁止在山林地區進行任何明火作業,發現火情后要及時撥打110或119報警,當地村(居)委會或其他社會單位會在第一時間組織撲救,切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生活日報記者 李培樂 通訊員 李猛費聿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