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12月18日訊(記者 何則偉)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今天發布今年第12期藥品質量抽檢結果,北京同仁堂(亳州)飲片有限責任公司、河北美康藥業有限公司、山東魯安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52家企業生產的65批次中藥飲片、醫療制劑不合格。

  山東藥監部門日前對山東朋欣藥業有限公司、山東百醫堂大藥房有限公司、桓臺縣人民醫院、濟南哮喘病醫院等單位使用的人參片、蒲公英、白薇等中藥飲片進行了監督檢查,經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13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識為臨沂市皮膚病醫院、寧陽縣中醫院、郯城縣皮膚病防治站等3家醫療機構生產的3批次醫療機構制劑不合格。

  標示為北京同仁堂(亳州)飲片有限責任公司、河北美康藥業有限公司、山東魯安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惠隆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49家企業生產的62批次中藥飲片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為性狀、含量測定、酸不溶性灰分等。

  其中,部分家企業否認不合格企業為其生產。相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不合格產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產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有關生產企業、被抽樣單位已或正進行立案查處。

  對于不合格產品及相應企業、單位,相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強監管,督促其查明問題原因,制定落實整改措施,切實消除風險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