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東營市地方稅務局原黨組成員、稽查局局長翟寶山(副處級)涉嫌受賄案,東營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翟寶山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受賄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繳。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

來源:新銳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