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10月23日訊 年逾六旬的彭某,多次在人多時伸出賊手,27年內先后“十三進宮”。10月23日,彭某因在菏澤火車站盜竊一部價值300元的手機,被濟南鐵路運輸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說到被告人彭某,濟南鐵路運輸法院的法官對他并不陌生。2016年7月28日他就曾因在濟南鐵路局菏澤站出站口竊取旅客手機而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而這位小偷年逾六旬,卻仍頻繁盜竊不思悔改,竟然有著連續27年的違法犯罪紀錄。
1991年5月,彭某由于囊中羞澀,一時起了賊心,因扒竊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從這時候起,彭某便在違法犯罪這條路上漸行漸遠,隔三差五不斷盜竊。二十余年間,彭某長期在人流量大的車站、醫院、飯店等場合實施盜竊行為。
2018年6月22日,距上一次刑滿釋放僅不到兩個月,彭某再次于菏澤火車站自動閘機驗票口外,扒竊等候驗票的旅客放在右側褲兜里的手機一部,經鑒定,價值人民幣300元。由于彭某的行為構成扒竊,不論竊得財物多少,都構成犯罪。法院審理認為,彭某系累犯,從重處罰,故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提醒,醫院、火車站、餐廳等公共場所人流量大,大家在人員密集場所活動,一定要多留意身邊的陌生人,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以防被不法分子鉆了空子,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大眾網-山東24小時客戶端記者 李立紅 通訊員 司瑋婧 宋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