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9月27日訊 記者從山東省公安廳交管局及高速交警總隊獲悉,今年國慶長假期間山東省內高速公路將設置65處事故快處點(名單附后)。符合快速處理條件的交通事故應及時撤離,不得長時間停留在現場,以免造成交通擁堵及二次事故。對于適用快速處理而不及時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經勸阻仍不撤離的,當事人將被處200元罰款。

  3種情況應走“快處快賠” 該撤不撤罰款200元

  依據《山東省高速公路機動車財產損失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規定》,可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僅造成車輛或所載貨物的財產損失;二是沒有人員傷亡或路產損失;三是車輛可以移動。

  同時符合上述三項條件的,駕駛人應分別在事故前方、后方、接觸部位拍3張照片,并盡快將車輛駛離不影響交通的地方。當事人可以使用交管12123手機APP自行協商處理事故,也可到就近的事故快處點,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并辦理理賠手續。

  以下6種不屬于快速處理的情形,需立即報警:一是車輛未懸掛有效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二是當事人無證駕駛的;三是車輛不能自行移動的;四是有酒駕、毒駕嫌疑的;五是一方逃逸的;六是碰撞交通設施、公共設施或其他設施的。

  快處快賠這樣做 保證安全最關鍵

  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需按一定流程進行“快處快賠”。首先當事人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150米外設置警告標志,然后組織車上人員迅速撤離至安全地點。

  取證時,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現場方位照3-5張(要拍攝內容含括現場環境、標志標線、車輛在道路的位置、路面痕跡及散落物、車輛全貌及損壞情況、駕駛人和車牌等內容)。離事故現場4至5米,按以下角度拍照(能反映出事故車輛和路面標線即可)。

  隨后,雙方應互相查看駕駛證、行駛證、保險憑證,并互留聯系方式。快速撤離事故現場時,應注意來車方向車輛,確保安全。撤離后可以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自行協商處理事故,也可趕往最近的快處快賠點,處理后續事宜。發現對方不能出示駕駛證、行駛證、保險憑證的,應當立即報警,等待交警到場處置。(大眾網-山東24小時記者 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