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對財政部、審計署反映的濟寧鄒城市違規舉債問題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有關方面進行嚴肅查處。為深刻汲取鄒城市違規舉債的教訓,省政府要求各級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舉一反三,認真落實政府債務管理各項制度規定,堅決防止相關違紀問題再次發生。 

  經查實,鄒城市2015年以該市總工會名義發行信托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用于該市基礎設施建設,其行為違反了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等有關規定。濟寧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責成鄒城市對違規發售的信托理財產品及時退還干部職工。截至2016年9月,鄒城市總工會已向干部職工退還了全部資金,違法違規舉債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在此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山東決定對該違規問題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等處分。

  省財政廳專門下發《關于堅決制止和糾正政府債務管理領域違規違紀問題的緊急通知》,組織各級從三個方面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完善債務管理制度。各級要對照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要求,認真檢查本地區政府債務舉借、使用、管理情況,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在此基礎上,要進一步完善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制度、預算管理制度、風險管理制度以及跟蹤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夯實管理基礎,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債務資金管理使用效率。

  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違規違紀問題嚴肅問責。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發改、審計、金融等部門加大聯合監管和監督檢查力度,對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等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持續保持監管高壓態勢,切實加強對違法違規舉債行為的震懾,有力維護財經秩序和法紀權威。  

  注重防微杜漸,積極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建立健全債務風險預警制度,對政府債務率較高的市縣及時進行風險提示。在此基礎上,要求市縣兩級按照山東省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要求,加快制定本地區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及時構建形成省市縣三級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體系,做到風險事件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風險的底線。

  據調度,全省市縣兩級均按照省政府要求部署,全面開展了自查自糾工作,目前檢查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各級政府對依法規范舉債的重視程度進一步提高,債務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基礎管理工作不斷加強,債務風險管控有效有力,政府債務對穩增長、惠民生、防風險的積極作用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