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山東淄博和青島接連傳出樓市新政。爆三樣(ID:sdbaosanyang)樣哥注意到,如果說淄博要求同一人在同一樓盤買兩套時,開發商需先申請報備,只是釋放了嚴控“炒房”的政策趨勢,青島規定下證不滿2年不能上市交易,則直接把炒房者套住。詳細規定如下:
青島:房子下證兩年后才能賣

為進一步促進青島市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有關意見,通知如下:
1。在本市范圍內(六區四市)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2。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門《關于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確定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各商業銀行應按照“認貸又認房”的要求嚴格執行。
淄博:同一樓盤一次買2套以上的會有記錄!

1。同一項目同一買受人網簽備案多于兩套的,由開發企業提出申請向信息中心報備后方可網簽。
2。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樓盤表載明的預售價格銷售商品房,網簽備案價格可在預售價格10%(含10%)范圍內上下波動,波動幅度超過10%的,需辦理預售價格變更手續后再進行網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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